项目概况
低值耗材配送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9232024000072
项目名称:低值耗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4: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若配送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2)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如是医疗器械的,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在交货时提供相应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或备案凭证复印件;(3)投标人须承诺: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并在交货时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交货时投标人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和投标产品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以上(1)、(2)、(3)要求供应商承诺的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签章。。
采购包2:
(1)(1)若配送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2)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如是医疗器械的,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在交货时提供相应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或备案凭证复印件;(3)投标人须承诺: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并在交货时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交货时投标人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和投标产品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以上(1)、(2)、(3)要求供应商承诺的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签章。。
采购包3:
(1)(1)若配送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2)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如是医疗器械的,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在交货时提供相应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或备案凭证复印件;(3)投标人须承诺: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并在交货时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交货时投标人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和投标产品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以上(1)、(2)、(3)要求供应商承诺的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签章。。
采购包4:
(1)(1)若配送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2)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如是医疗器械的,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在交货时提供相应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或备案凭证复印件;(3)投标人须承诺: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并在交货时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交货时投标人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和投标产品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以上(1)、(2)、(3)要求供应商承诺的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大英县财政局 电话:0825-782126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英县河边中心卫生院
地址:大英县河边镇交通街279号
联系方式:18282523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山路明月花园小区梅园组团二号1层113号
联系方式:18158384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瑶
电话:18158384558
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