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路等7条道路路面提升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建筑(自强路与杨树胡同交口西南角四层办公楼、自强路5号三层商业建筑、发改委大门、柏林大厦裙房、人民保险大厦建筑外墙改造、亮化及自强路(中华大街-站前街)人行道树池等景观)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平路等7条道路路面提升改造工程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核字【2022】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概况:1、建筑改造:建筑外墙饰面、拆除并更换建筑牌匾等;2、景观改造:人行道树池、主题雕塑、精神堡垒、花箱、坐凳、导览牌、地雕、景观灯、指向牌、设备围栏等;夜景照明:楼宇亮化等; 2.1.2项目建设地点:自强路(中华大街—站前街); 2.1.3工期:120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14 09:00至2023-03-07 09:2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3-07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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