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丹阳市人民医院手术室净化维保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ry-cg-2024021
预算金额24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工0511-888165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4
公告正文
丹阳市人民医院手术室净化维保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DRY-CG-202402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镇江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丹阳市人民医院手术室净化维保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 24 万元,招标人为丹阳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4 万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丹阳市人民医院手术室净化维保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丹阳市人民医院手术室净化维保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 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 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 构的授权书。 2.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2.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 2.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 术能力情况(提供资格承诺函)。 2.1.5.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2.拒绝以下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 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05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3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1.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 年 06 月 13 日,每天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黄山南路 36 号国信宜和 8 栋第 11 层 1103 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黄山南路 36 号国信宜和 8 栋第 11 层 1103 开标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丹阳市人民医院手术室净化维保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江市润州区黄山南路 36 号国 信宜和 8 栋第 11 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06 月 14 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RY-CG-2024021 项目名称:丹阳市人民医院手术室净化维保采购 预算金额:24 万元/年。 最高限价:24 万元/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会被作为无效标处理)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4 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 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 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 构的授权书。 2.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2.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 2.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 术能力情况(提供资格承诺函)。 2.1.5.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2.拒绝以下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 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 年 06 月 13 日,每天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 时至 5 时(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黄山南路 36 号国信宜和 8 栋第 11 层 1104 室综合 部) 3.方式:本项目可接受邮箱报名,通过邮箱报名的请将领取文件所需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 至 zjzjfgs2021@163.com@163.com 并电话告知,采购文件工本费汇至代理机构账户。4.售价:本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5.登记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 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咨询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联系人提供)。 6.没有按要求登记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 年 06 月 14 日 13: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磋商开始时间:2024 年 06 月 13 日 14: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 作无效响应处理; 3.地点: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黄山南路 36 号国信宜和 8 栋第 11 层 1103 开标室)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前,请关注原公告网站有无更正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数量要求: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2.可申请邮寄响应文件,申请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3.现场查勘:投标单位须对维保范围、维保内容(设备型号、品牌、数量)进行现场勘察,院方可提供纸质版图纸,有疑问在投标前与院方代表及时沟通,中标后一切以院方定义为准,否则视为违约。 4.现场踏勘联系人:徐科长,联系电话:13626261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阳市人民医院 地址:丹阳市新民西路 2 号 联系人:徐科长 联系电话:13626261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黄山南路 36 号国信宜和 8 栋第 11 层 联系方式:0511-88816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工 联 系电 话:0511-8881658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丹阳市人民医院 釉 姚 尤 地 址:丹阳市新民西路 2 号 联 系 人:徐科长 电 话:13626261000 电子邮件:13626261000@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镇江市黄山南路 36 号国信宜和 8 栋第 11 层 联 系 人: 魏进伟、闫晓颖、刘同胜 电 话: 0511-88816588 电子邮件: zjzjfgs202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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