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公务用车租用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dccg-cs-2023050401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
招标联系人吴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鼎诚建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梅0514-8055075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1
公告正文
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公务用车租用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公务用车租用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在 “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招标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DCCG-CS-2023050401号
2.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公务用车租用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R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约2万元
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1年
8.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原件)。
注一:若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不能提供5-7三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7项。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分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所制造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进行20%价格扣除。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招标代理部(扬州市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号楼16层)
3.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需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4.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5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5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
4.开标时间:2023年5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5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式叁份(一份正本, 贰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 正本”或“副本”。
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3.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后在2023年5月9日24前发送至邮箱并与代理机构人员确认(邮箱:jsdczbdl@163.com,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投标当日将确认函原件交到代理机构。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官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0514-87256127
2.招标代理公司信息
名 称:江苏省鼎诚建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号楼16层
联系人:杨梅 沈一焕
联系方式:0514-80550753
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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