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经开区2022至2024年度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提供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第1次更正公告","author":null,"publishDate":"2022-08-26","clickTimes":24,"url":null,"urlName":null,"cover":null,"coverJson":null,"stickLevel":7258089600000,"stickLevelName":"不固顶","stickLevelTime":null,"urgentLevel":1,"content":"\n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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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n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CGSF088
\n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铜陵经开区2022至2024年度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提供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n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09日
\n二、更正信息
\n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n更正内容:
\n1、招标公告中原来预算金额:原则上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我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14[139号])规定的服务价格的75%计算,其中采样人员费用参照(皖价费[2014]139号)中“现场勘察咨询的收费标准”,采样车辆费用不再收取。总预算约100万元/年。
\n现在修改为:
\n预算金额:100万元/年。
\n2.招标公告中原来最高限价:原则上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和财政厅文件(皖价费2014[139号])规定的服务价格的75%计算。总预算约100万元/年。
\n现在修改为:
\n最高限价:100万元/年。
\n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览表第23条“合同签订时间”修改为:采购人通知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尽量缩短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不得晚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逾期不领取成交通知书或不签订合同的,顺延至第二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n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览表增加第30条“报价扣除”
\n\n \n \n \n \n \n \n\n 报价扣除 \n | \n 本项目符合下列条件的应按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n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 \n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n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n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n三首、创新产品价格扣除:10%。 \n |
5、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须知“45、评标办法”
\n\n \n \n \n \n \n \n \n\n \n \n 项目团队 (7分) \n | \n 投标单位人员应不少于15人,从事外业采样和化验室分析的人员须提供上岗证,每提供1人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和用人单位用人合同)和上岗证书的得0.5分,满分7分 \n | \n 提供上岗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是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和用人单位用人合同。 \n |
现修改为
\n\n \n \n \n \n \n \n \n\n 项目团队 (7分) \n | \n ①投标单位人员应不少于10人,得5分;满分5分。(少提供和不提供不得分) \n②每增加一名从事外业采样或化验室分析人员得0.5分,满分2分 \n | \n (10人中必须含有从事外业采样和化验室分析人员)提供上岗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是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和用人单位用人合同 \n |
6、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现修改为:
\n(1)满足采购人日常环境检测的需要:对园区入江排口、园区水系、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处理厂上游排污单位开展固定源废气、废水及废气无组织监测等。
\n(2)满足采购人应急性检测的需要:根据信访投诉或突发环境事件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废水、废气、噪音等监测。
\n(3)满足采购人监督性监测的需要:监督性监测又叫执法监测,根据铜陵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和2023年度生态环境执法监测计划,对列入计划中的企业开展废气和废水监测。
\n(4)满足采购人其它检测服务的需要:其它监测指土壤环境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声环境监测,同时根据园区管理需要对固体废物进行浸出毒性检测等。
\n(5)在接到采购人检测指令后1个小时之内到达指定地点开展环境检测;环境监测包括水质检测(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及废水)、环境空气检测、废气检测(包括固定源及废气无组织排放)、声环境质量检测、厂界环境噪声检测、固体废物检测、土壤检测,以及采购人的其他检测要求。
\n(6)现场取样工作完成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土壤检测、固废鉴定除外(应急性检测和突发性检测必要时当天须出具检测报告)。
\n(7)其他情况:原则上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我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14[139号])规定的服务价格的75%计算,其中采样人员费用参照(皖价费[2014]139号)中“现场勘察咨询的收费标准”,采样车辆费用不再收取。
\n\n7、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不变。
\n8、采购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n更正日期:2022月8月26日
\n三、其他补充事宜
\n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n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n1.采购信息
\n名称: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n地址:铜陵市铜官区翠湖二路1258号
\n联系方式:13215626831
\n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n名称: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n地址:铜陵市北京西路655号三楼
\n联系方式:18856212005
\n3.项目联系方式
\n项目联系人:陆工
\n电话:188562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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