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8月砂石料采购
1.2 项目编号:SDGS-LY-2024-3551
1.3项目概况: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临滕二标、沈海二标、沂南分公司克黄线沂南段大中修项目施工需要,确定采购一批水稳用石灰岩碎石、水稳用花岗岩碎石、沥青用石灰岩碎石、沥青用玄武岩碎石用于该项目施工生产。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征集方式采用公开征集。相关要求详见附表。
1.4 采购范围: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负责将货物运输到指定位置,并负责后续相关工作。本次采购要求材料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公告及技术要求,供应商提供材料、运输、质保及售后服务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供货。
1.5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6个包件,供应商可同时参与6个包件响应,且允许成交6个包件,1包件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2、3、6包件确定成交供应商不超过2家,4包件确定成交供应商不超过4家,5包件确定成交供应商不超过3家。合同签订数量原则上按照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进行平均分配,但采购人有权根据各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情况,以有利于采购人节约成本的原则,对各供应商合同签订数量进行调整。同时,在合同签订后,将根据实际供应情况,对供货不及时、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供货数量进行切割,增加供货及时、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供货数量。若成交供应商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可按照推荐成交候选人顺序将备选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包件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吨)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水稳用石灰岩碎石 |
0-5mm |
14000 |
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王庄子村(临滕二标3#预制场院内),供货周期预计为6个月。 |
根据采购计划分批交货 |
5-10mm |
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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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mm |
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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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mm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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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沥青用石灰岩碎石 |
0-5mm |
4500 |
临沂市沂南县张庄镇谭家峪子村(临临九标沥青拌合站),供货周期预计为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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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mm |
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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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mm |
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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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mm |
8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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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mm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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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mm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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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沥青用玄武岩碎石 |
0-3mm |
8000 |
临沂市沂南县张庄镇谭家峪子村(临临九标沥青拌合站),供货周期预计为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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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mm |
2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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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mm |
2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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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稳用花岗岩碎石 |
0-5mm |
100000 |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沈海二标施工范围内,供货周期预计为8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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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mm |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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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mm |
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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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mm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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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沥青用石灰岩碎石 |
0-5mm |
32500 |
临沂市沂南县张庄镇谭家峪子村(临临九标沥青拌合站),供货周期预计为8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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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mm |
2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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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mm |
5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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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mm |
19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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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沥青用玄武岩碎石 |
0-3mm |
4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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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mm |
14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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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mm |
14860 |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供应商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商或经销商,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内的纳税记录。
2.3业绩要求:
各包件: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累计具备500万元及以上的碎石销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2.4 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行为;
(4)供应商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影响履约的情形;
(5)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响应、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响应情形的情况(提供信誉承诺函,后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相关截图)。
2.5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响应;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承诺函;
(4)成交供应商所供应碎石必须有合法来源,严禁为采购人提供盗采等不合法来源的碎石,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时须提供生产商的资源税完税证明;
(5)供应商在以往东方路桥合作中出现严重违约情况或恶意投诉、起诉等情况的或因其他原因被列为不合格供应商或黑名单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作无效响应处理。
3. 谈判文件的获取
3.1凡具备上述资格且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8月13日,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3.2在线报名后,请于2024年8月13日18时前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及购买谈判文件付款凭证得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sdhsdflq@163.com)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
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并备注报价人单位简称及报名包件。邮件主题为响应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将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响应供应商邮箱。
账户名称: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账 号:1586100104008383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营业部
3.3递交资料时须准确填写参与本次报价的联系人,在文件发售、澄清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至此联系人。
3.4 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包件,售后不退,只提供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
3.5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家数不足三家时,重新采购。
4. 响应文件的提交
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2024年8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供应商将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完好送达至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东高速交建集团东方路桥龙山基地(山东甸柳集团工业园)会议室,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5153746677;电子版响应文件以PDF格式存到优盘同纸质文件一起送达。逾时视为自动放弃。
4.2谈判时间:2024年8月15日9时30分
4.3谈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东高速交建集团东方路桥龙山基地(山东甸柳集团工业园)会议室。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dhsg.com)、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sdhsg.com)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通达路4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153746677 电子邮箱:sdhsdflq@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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