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意向公开
(项目编号:2023-YG02-F105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参 数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 时 间 | 备 注 |
1 | 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 1.本项目为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安凯大型客车、宇通大客车、丰田考斯特、安凯中型客车、瑞风旅行车、南京依维柯、福特全顺旅行车、东风运输车、解放运输车、长丰猎豹越野车、北汽BJ80越野车、上海大众轿车、一汽红旗轿车、一汽奥迪轿车、广汽传祺轿车等综合车型维修能力,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一类汽车维修资质; 2.服务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 3.服务时间:2年; 4.服务方式:定点维修; 5.项目预算:该项目计划预算100万元,每年50万元,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对投标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后合同续签一年。 | 见附件 | 100 | 2024.01 | ` |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一类汽车维修资质。
(六)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发送至指定邮箱654218831@qq.com (具体响应时间以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提供营业执照附件等,并加盖单位印章(2页以上需加盖骑缝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2.预计交付时间及项目地点:
①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对投标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后合同续签1年)。
②服务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
③服务方式:定点维修;
3.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