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五华分中心微信公众号建设及运营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子怡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皓天1596940289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0
公告正文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五华分中心微信公众号建设及运营服务询价采
购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五华分中心微信公众号建设及运营服务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万元,招标人为昆明
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五华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五华分中心微信公众号建设及运营
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五华分中心微信公众号建设及运营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五华分中心微信公众号建设及运营服务)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报价人资格条件
2.1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报价人具备昆明市本地化服务能力
2.3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2.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
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6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09囗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报价人根据公告及附件格式自行编制报价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昆明市五华区区级行政中心706室(华山西路1号)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0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五华区区级行政中心706室(华山西路1号)
七、其他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五华分中心微信公众号建设及运营服务项日询
价采购信息公告
工
为规范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五华分中心微信公众号建设项目采购工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
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
采购规定,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五华分中心特向各报价人征询昆明
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五华分中心微信公众号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价格,
欢迎具备资格和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j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五华分中心微信公众号建设及运
营服务询价采购项口
1.2采购内容:
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交货地点备注
1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五华分中心微信公众号建设及首年运营服务
1项50000.00元 昆明市五华区区级行政中心706室(华山西路1号)
具体采购内容要求,详见附后报价表。
1.3服务期:2023年12月31日前微信公众号建设完成。运维服务期为:公众号建
设投入运行后12个月。
1.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昆明市五华区区级行政中心)。
1.5其他:报价为服务最高限价,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类服务平均价格。
2、报价人资格条件
2.1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报价人具备昆明市本地化服务能力
2.3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2.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
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日报价。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3、报价人须知
3.1报价文件响应要求:
(1)报价人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报价表进行逐项完整填报响应。报价人的报价表
须提供服务的总价、详细服务内容、技术要求等内容,请务必按照要求详细填
写
(2)报价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未列入清单的物品(服务)以不高于市场平均
价格提供。
3.2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
星期五)11:00前(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北京时问)。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市五华区区级行政中心706室(华山西路1号)。
(3)报价文件递交数量及密封要求:一正两副,共三套,须密封递交。
(4)不符合报价人资格条件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数量并
密封递交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收,报价人将失去报价资格。
(5)不接收以邮寄、快递等方式的报价文件。
3.3其它要求
(1)报价人与采购人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逾期视
为单方违约
(2)2023年12月31日前微信公众号建设完成。运维服务期1年(自公众号建设
投入运行后12个月)。
(3)请报价人根据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递交报价文件,不需要到采购人或
代理公司领取其他材料。
(4)未按此须知参与报价的,则视为无效报价
(5)参考附件: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五华分中心微信公众号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询
价采购报价表。
4、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五华分中心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区级行政中心706(华山西路1号)
联系人:张子怡
电话:18787523537
采购代理机构: 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五华分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五华分中心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区级行政中心706(华山西路1号)
联系人:张子怡
电 话:1878752353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B座14楼
联系人: 张皓天
电 话:15969402895
电子邮件: 73170072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绍®饫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五华分中心微信公众号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询价采购报价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要求 | 报价内容 | 报价总价(元 ) | 服务期(自微 信公众号及小 程序建成使用 之日起) | 备注 |
昆明市网格化综 合监督指挥中心 五华分中心微信 公众号建设及运 营服务 | 1.申请公众号,确定账号类型,进 行信息注册、信息登记,完善公众 号基础信息等。 2.建设微信公众号链接小程序,五 华区居民通过小程序在线反馈问 题。小程序支持管理员在“网格五 华”APP上审核、指派、结案任务 支持管理员在“网格五华”APP上 按问题类型、上报时问等要求查看 数据。 3.按照中心提出的需求,完善基础 功能,对内容进行维护,补充菜单 栏内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内容排 版、推送审核、内容修订、内容上 传工作,配合中心的实际情况及时 调整运营方式。 4.单位LOGO及形象设计。 | 2023年12月31 日前微信公众 号建设完成。运 维服务期为1年 (自公众号建设 投入运行后12 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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