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源县新源镇人民政府新源县乡村振兴创业驿站建设街41巷电力配套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35.14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fcg-xjcy-cs-2024055
预算金额35.14万元
招标联系人-1788174025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晟屹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亚1804089100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新源县新源镇人民政府新源县乡村振兴创业驿站建设街41巷电力配套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4年09月19日 20:1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源县乡村振兴创业驿站建设街41巷电力配套建设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新源县新源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新源县公告时间2024年09月19日 20:1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6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源县肖尔布拉克街海悦酒店斜对面007巷10号(二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2: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新源县肖尔布拉克街海悦酒店斜对面007巷10号(二楼)
预算金额¥35.1472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亚
项目联系电话18040891008
采购单位新源县新源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新源县新源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7881740255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晟屹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伊宁市经济合作区上海路2699号万容广场商业综合体B单元16层160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郭亚 0999-5028756

项目概况

新源县乡村振兴创业驿站建设街41巷电力配套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源县肖尔布拉克街海悦酒店斜对面007巷10号(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12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XJCY-CS-2024055

项目名称:新源县乡村振兴创业驿站建设街41巷电力配套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1472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1472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建ZR-YJV22-0.6/1KV-3*120+1*70电缆309米,ZR-YJV22-0.6/1KV-3*35+1*16电缆500米,一进12出底压分接箱8台,砖砌电力检查井8座等其他工程。(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财库﹝2020﹞46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9号)等政府采购政策,按规定对报价给予评审优惠(注:1、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如属于上述企业需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2、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至 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源县肖尔布拉克街海悦酒店斜对面007巷10号(二楼)

方式:来人获取(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上资料复印件三套(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2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源县肖尔布拉克街海悦酒店斜对面007巷10号(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源县肖尔布拉克街海悦酒店斜对面007巷10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截止日后,请持续关注本项目后续网上发布变更、答疑澄清等内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源县新源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源县新源镇        

联系方式:17881740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晟屹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经济合作区上海路2699号万容广场商业综合体B单元16层1601-1室            

联系方式:郭亚 0999-50287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亚

电 话:  180408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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