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加尕斯台镇人民政府新建察布查尔县加尕斯台镇伊纳克村红旗南路人行道改造1.6公里人行道设施。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8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xcg-2023tp-020号
预算金额8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0999-362625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加尕斯台镇人民政府新建察布查尔县加尕斯台镇伊纳克村红旗南路人行道改造1.6公里人行道设施。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CG-2023TP-020号
项目名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加尕斯台镇人民政府新建察布查尔县加尕斯台镇伊纳克村红旗南路人行道改造1.6公里人行道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850000
最高限价(元):76592719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加尕斯台镇人民政府新建察布查尔县加尕斯台镇伊纳克村红旗南路人行道改造1.6公里人行道设施。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5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伊纳克村红旗南路人行道改造1.6公里项目一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的施工资质(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提供投标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6)拟投入专业技术人员近半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供应商须提供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自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8)投标保证金保函;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证件除特殊说明外均提供原件、另备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9日至2023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加尕斯台镇人民政府
地 址:加尕斯台镇迎宾路8号
联系方式:0999-3935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
联系方式:0999-36262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中心
电 话:0999-3626250
附件信息:
TP-020加尕斯台乡政府文件 - 副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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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加尕斯台镇人民政府新建察布查尔县加尕斯台镇伊纳克村红旗南路人行道改造1.6公里人行道设施。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CG-2023TP-020号
项目名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加尕斯台镇人民政府新建察布查尔县加尕斯台镇伊纳克村红旗南路人行道改造1.6公里人行道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850000
最高限价(元):76592719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加尕斯台镇人民政府新建察布查尔县加尕斯台镇伊纳克村红旗南路人行道改造1.6公里人行道设施。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5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伊纳克村红旗南路人行道改造1.6公里项目一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的施工资质(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提供投标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6)拟投入专业技术人员近半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供应商须提供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自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8)投标保证金保函;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证件除特殊说明外均提供原件、另备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9日至2023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加尕斯台镇人民政府
地 址:加尕斯台镇迎宾路8号
联系方式:0999-3935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
联系方式:0999-36262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中心
电 话:0999-3626250
附件信息:
TP-020加尕斯台乡政府文件 - 副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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