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深圳技师学院人文学院申请航空服务专业课程开发及招生就业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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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航空服务专业课程开发及招生就业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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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技术需求明细:
17级主要课程明细
18级主要课程明细
服务要求: 1. 按照民航系统的具体要求,利用自身全国的招生渠道,在我院的指导下,组织实施本专业招生宣传、报名,宣传资料需经我院审核批准后方能使用,并确保招生宣传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与全面性。承担招生宣传过程中的相关费用。 2. 根据航空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生未来从业的行业特性,组织实施专业加试,考查考生在身体条件、自我表现展现力、沟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是否达到本专业学习要求。 3. 负责派遣专业教师承担专业核心课教学。根据招生人数,派遣专业老师驻校教学授课以及学生专业实训和实习管理等,具体课程见上表。 4. 负责协调航空公司、机场、高铁、游轮、会展等高端服务性质的公司与我院进行战略合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邀请企业专家到学校内讲座,使我院学生优先享有面试该公司的机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5. 派遣指导员指导班主任的工作,并负责学生课余时间的专业岗位教育工作;负责本专业学生第三年实训及顶岗实习工作,并负责聘请行业专家对学生进行专业指导以及就业指导工作。 6.负责本专业学生就业推荐工作(包含升空、安检、要客服务等民航岗位),并承诺在学生成绩合格并服从统一分配的前提下,本专业应届毕业生在保证不低于当年学校应届毕业生的平均就业率的情况下保证学生的就业质量。 7. 承担招生过程中宣传、报名、专业加试、体检和聘请及接待航空公司评委等有关人员的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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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供应商名单:新迈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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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更好地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和《深圳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结合我院实际,加快培养符合民航产业需求的高素质航空服务专业技术技能人才,我院人文学院计划继续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航空服务专业课程开发与招生就业服务。本项目是在2017年经过校内招标确定我院与新迈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校企合作,共同进行航空服务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的延续。新迈尔公司作为国内较早将航空服务职业教育与民航岗位技能培训相结合的专业培训中心,其资质、经验、成功案例、业内影响和口碑等方面均得到认可,同时,该公司已与我院在专业设置前期工作中展开部分合作。考虑到航空服务行业和专业建设的特殊性,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在17级航空服务G3班引进其专业招生服务、核心课程建设与开发、专业师资派遣与培训等项目。经过一年的合作,取得较好的服务效果,有效提升了航空服务专业的办学水平,目前是继续开展合作工作。现拟申请进行2018年度课程开发与招生就业服务项目,计划针对2017航空服务G3班(共37名学生)继续开展专业课程教学、核心课程开发、师资培训、学生管理指导、实习就业服务等,同时针对2018航空服务G3-1班和2班级两个班(共77名学生)展开招生服务、专业课程教学、新生专业教育、航空服务专业学生管理指导等专业建设服务。为确保项目的延续性,特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单一来源供应商为新迈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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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11月13日起至2018年11月19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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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技师学院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将军帽路1号 联系电话:13590227090 采购监管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83948119 传真:83938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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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