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职业大学搬迁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20601031800089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5
公告正文
[0]南通职业大学搬迁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6010318000896 | 项目名称 | 南通职业大学搬迁建设工程 | ||||||||||||||||||||||||||||||||||||||||||||||||||||||||||||||||||||||||||||||||||||||
标段编号 | A3206010318000896010002 | 标段名称 | 南通职业大学搬迁建设工程监理二标段 | ||||||||||||||||||||||||||||||||||||||||||||||||||||||||||||||||||||||||||||||||||||||
南通职业大学搬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通职业大学搬迁建设工程监理已由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行审批[2022]172号(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集中建设单位(招标人)为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南通职业大学钟秀校区内2.2工程规模:一标段:二期:本项目二期工程为新建国家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群工程(B02、B04、B05、B06号楼,其中 B03 号楼-国家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群工程项目(现代服务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及数字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已实施,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上述总建筑面积约45080.61平方米,总造价约19629.96万元。三期:1、新建B01图文信息中心,B10、B11校园大门。2、钟秀校区原有保留 1、2、6号教学楼、食堂内部装修、机电安装、智能化、消防改造及外立面出新等,建筑面积共约 36917平方米。上述总建筑面积约66580平方米,总造价约18680.66万元。整个校区的室外配套、水电气接入,南区内的专用设备(不含标牌),上述总造价约8809.86万元二标段:一期:钟秀校区原有保留的学生公寓10#楼-学生公寓14#楼、体育看台和A04教学楼8号进行外立面出新施工,上述建筑面积共约 45989.35 平方米,总造价约500万元。三期:B07体育食堂综合中心、B08宿舍、B09宿舍及地下车库、人防工程等,B12- B14泵房及变电所。2、钟秀校区原有保留1-9 #学生公寓楼、附房等内部装修、机电安装、智能化、消防改造及外立面出新等。上述建筑面积共约113192 平方米,总造价约40815.15万元。整个校区的绿化景观、供配电,北区内的专用设备(不含标牌),上述总造价约6293.95万元2.3招标范围:一标段:全面负责完成合同范围内的桩基、基坑支护、土建、水电安装、门窗幕墙、室内装修、消防、暖通、智能化、电梯、室外道路、室外场地、室外给排水、室外消防、室外进户电缆、路灯、室外综合管网、等室外总平配套工程、新能源等施工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的监理;其它与工程有关的配套项目(含材料设备的采购等)的监理(包含且不限于以上内容)。必须按合同和业主现场的要求对本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等全面监理,并负责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设计变更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关系等。二标段:全面负责完成合同范围内的桩基、基坑支护、土建、水电安装、门窗幕墙、室内装修、消防、暖通、智能化、电梯、室外绿化景观等室外总平配套工程、新能源、供配电等施工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的监理;其它与工程有关的配套项目(含材料设备的采购等)的监理(包含且不限于以上内容)。必须按合同和业主现场的要求对本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等全面监理,并负责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设计变更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关系等。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4监理服务期:自工程施工前期准备阶段至保修期满。2.5监理合同估算价:一标段:约400万元;二标段:约400万元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2个标段。2.7质量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一标段、二标段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3.7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2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投资金额2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公寓、厂房、仓储建筑)监理。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 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所载面积或金额不一致的,以所载面积或金额较小的为准。注:(1)业绩证明材料未明显标明该业绩单项合同建筑面积或单项合同投资金额的须补充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2)如为综合体业绩,仅认可其中公共建筑部分的业绩,且其中的公共建筑部分应符合上述业绩要求,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3.8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3.9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监工程,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②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的,虽然未正式竣工验收但工程确已完工的,必须提供由原建设单位出具“工程已完工,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其他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证明。3.10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一标段、二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 1 日至2023年12月 25 日9:30;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 25 日9:30 , 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递交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8.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联系方式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