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营中心渔港码头建设疏浚工程临时用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营中心渔港码头建设疏浚工程临时用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编号: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人:东营鼎乘招商服务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3-08-24
东营中心渔港码头建设疏浚工程临时用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东营鼎乘招商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1
采购内容:东营中心渔港码头建设疏浚工程临时用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项目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4、近三年(截止时间为磋商日前5个工作日的零点)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5、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预算金额:20万元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7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
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采购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五、公告期限: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7日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文件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文件
报名前发邮箱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5123 8215
邮 箱:zbgs666@126.com
(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和参加项目名称发送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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