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企业登记档案数字化的采购合同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0/05/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
编号:SZWK2020-Y-C-013号
甲方(需方):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査兵兵
电话:0512-66683101
乙方(供方):江苏立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 立
电话:13305182990
备案方: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
备案地址:苏州工业园区999号现代大厦十一楼
电话:0512-66681144
根据政府采购编号 SZWK2020-Y-C-013 号采购文件及乙方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企业登记档案数字化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书。本合同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合同一般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1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
2.1.2 合同的一般性条款
2.1.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1.4 成交通知书、磋商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
2.1.5 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2.2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
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
3.1 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3.2 合同文件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特殊性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和规范。
(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
4、 完整物权
对于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5、质量保证
由乙方按采购文件要求自行制定服务方案,并提供服务质量、标准、合同执行期间按此服务标准执行。
(三)对服务质量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6、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6.1 甲方有权在服务合同期内,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做合理性调整,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按照甲方要求完善服务内容,保证服务质量。
6.2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符合合同规定。
6.3乙方的服务期限即签署合同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期间甲方未提出书面异议且乙方完成交付服务内容时终止。
(四)合同价款和支付
7、合同价款和支付
7.1 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
7.2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服务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合同款项。
7.2.1 合格的发票;
7.2.2 甲方盖章后的验收合格证明。
7.3 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7.4 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8、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9、不可抗力
9.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9.2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六)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0、合同的解除
10.1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0.1.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0.1.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0.2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1、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二、合同特殊条款
(一)合同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登记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服务期限 |
1 | 企业登记档案数字化服务 | 250万页 | 0.27 | 675000.00 | 合同签订后至服务全部结束 |
1、数字化工作点工作内容
1.1根据档案工作量,配置常驻数字化工作人员及相关数字化工作设备。工作时间与驻地机关同步。
1.2安排专人交接新产生并立卷完成的纸质企业登记档案,与档案室做好交接登记记录。
1.3按电子档案制作标准进行纸质企业登记档案的拆解、扫描、制作、属性归类工作。
1.4按电子档案制作标准进行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档案的收取、数据页分解、制作、属性归类工作。
1.5驻点初步完成的企业电子档案、全程电子化档案,进行汇总。
1.6对汇总后电子档案进行首次质量检验。
1.7首次质量检验完成后,将汇总的电子档案上传至全省质量检验中心进行二次复检。
1.8驻点完成在甲方接收的纸质企业登记档案的装订工作。
1.9安排专人归还数字化完成的档案,与档案室做好交接登记记录。
1.10复查通过后,驻点负责企业电子档案、全程电子化档案导入至苏州市档案数据库地区对应表中。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号完成数据合并工作。
1.11驻点对入库完成的企业电子档案、全程电子化档案数据进行备份。
1.12驻点负责对应范围内,企业档案对外查询软件的运维工作。
1.13驻点负责对应范围内,全程电子化接口软件的运维工作。
1.14电子档案制作标准参照“苏市监办函(2019)359号”附件部分。
2、企业纸质档案数字化标准(“苏市监办函(2019)359号”)
2.1全省企业登记档案数字化工作流程规范
现阶段全省企业登记档案数字化工作,主要分为纸质档案和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档案两种。
2.1.1纸质档案部分:纸质企业登记档案数字化工作流程共分为:档案领取、拆解、扫描、命名、检验、复检、装订、归还,共八个部分。八个流程的详细要求按照采购文件要求。
2.1.2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档案部分
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档案与以往的企业纸质档案生成流程截然不同,整个审批流程不生成纸质档案,而是电子文件。需要对电子文件进行集中归档管理。数字化转换过程中需保留流转和产生节点的背景元数据,并将电子文件的安全认证、权限验证和身份识别等数据信息进行归档。命名、检验、复检、数据挂接的流程中的工作标准及要求,与企业纸质档案电子化一致。工作流程详细要求按照采购文件要求。
3、档案数字化设备要求
乙方自带档案数字化扫描、装订等设备。数字化工作全部结束后,计算机硬盘(含加工过程中损坏的硬盘)全部交甲方处理;甲方提供工作场地。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及分包。
(二)价格与支付:
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陆拾柒万伍仟元整(¥675000.00)。以上合同总价包含完成采购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市政府关于印发社会购买服务成本规制试行办法的通知》(苏府[2014]177号)规定的服务项目支出成本不得纳入服务成本。
2、付款步骤:
2.1价格计算要求:加工价格按条计算,数量以质检合格、验收通过的入库数据为准,按实结算。
2.2待完成所有工作,并经验收全部合格,在乙方向甲方出具下列单据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价款:
A、合格发票。
B、由甲乙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2.3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三)服务承诺:
1、乙方应按磋商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的服务。
2、档案数字化设备要求
保证常驻工作点的档案数字化设备正常运行,出现问题需及时维修或更换,以确保每周电子扫描工作的按时完成。
4、保密要求
(1)、乙方须在合同中进行责任约定(保密安全协议另签);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江苏省档案局《关于切实加强档案数字化和档案信息化服务外包管理杜绝失泄密隐患的通知》文件规定及采购人的相关保密制度;
(2)、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各项档案资料带出指定工作现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泄漏、传播;不得无故查看及讨论档案内容;
(3)、各种档案文件,不得丢失、泄密、损坏;
5、乙方确保参与项目实施的人员不得采用临时聘用人员。
(四)违约责任:
合同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1甲方违约责任
4.1.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的毁约,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4.1.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1.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乙方交付的合格服务,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4.2乙方违约责任
4.2.1乙方不能按时服务(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服务),或服务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4.2.2乙方逾期服务的,应在事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提供服务并应按照逾期服务部分的款项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4.2.3乙方履行管理失职或多次违约,致使本合同达不到预期委托目的,委托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终止时间自通知到达咨询方之日起。本合同因达不到预期委托目的而终止后,咨询方已收取的咨询费需全额退还给委托方。
(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合同需经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备案并加盖备案章。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提交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和采购代理机构备存。
(六)合同争议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
方式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合同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是 ;方式二:向合同签订地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人民法院起诉。
(七)附则
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
甲方(公章或合同章): 乙方(公章或合同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案方: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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