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24-2027年柳州卷烟厂职工食堂调味品采购(重) | 项目编号 | GXDYZB24-045 | ||
招标人 | 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廖婷 | ||||
招标内容 | 为满足2024-2027年柳州卷烟厂职工食堂调味的采购需要,需采购食堂调味品,调味品种类包含但不限于食用盐、生抽、老抽、蚝油、糖、鸡精、料酒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
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14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柳州市跃进路19号天元金都1单元413德元公司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5月17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5月22日 | ||
拟中标人 | 广西乡里村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乡里村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报价(优惠率)(含税) | 9.50% | ||||
发票类型 | 增值税发票 | ||||
发票税率 | 9% | ||||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 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的采购计划单上规定的时间将标的物运送到柳州卷烟厂招标人指定地点。 | ||||
合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三年止。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盈顶汇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优惠率)(含税) | 12.00% | ||||
发票类型 | 增值税发票 | ||||
发票税率 | 按国家规定政策执行,不同调味品的税率分别为9%、13%,以实际货物税率为准。 | ||||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 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的采购计划单上规定的时间将标的物运送到柳州卷烟厂招标人指定地点。 | ||||
合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三年止。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又一村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优惠率)(含税) | 10.00% | ||||
发票类型 | 增值税发票 | ||||
发票税率 | 13% | ||||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 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的采购计划单上规定的时间将标的物运送到柳州卷烟厂招标人指定地点。 | ||||
合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三年止。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原“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事项的异议应当一次性提出),逾期提出或非一次性提出的评标异议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通过招标代理机构作出答复。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条件和异议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29条。 1.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卷烟厂规范管理办公室对招投标活动实施过程的程序规范性实施直接监督,对开、评标进行现场监督,负责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提起投诉前应先依法依规向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异议。 2.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卷烟厂纪检监察科对招投标活动过程实施再监督,负责受理对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相关当事人涉嫌违法、违纪和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举报。 3.投诉、举报方式: (1)来信请寄:广西柳州市静兰路1号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卷烟厂,邮政编码545006。属于投诉的,注明收件人为规范管理办公室;属于举报的,注明收件人为纪检监察科。 (2)来访请到:广西柳州市静兰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