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CCS2021-012
二、项目名称:安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安吉县电商公共服务优化提升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1479500(元) | 浙江讯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括苍北路365号11楼1107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安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安吉县电商公共服务优化提升服务 | 安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安吉县电商公共服务优化提升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12个月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志强,夏朝晖,杨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额按成交价计算,100万以内按1.5%,100-500万按0.8%,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883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吉县商务局
地 址:行政中心6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施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123640/5123642
质疑联系人:超级机构管理员
质疑联系方式:0572-5123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吉县递铺镇云鸿东路68-7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宋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028961
质疑联系人:程国嫒
质疑联系方式:0572-502116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安吉县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李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2-530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