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施工)南港工业区2020-2022市政设施技改提升项目14号排海泵站提升工程
金额
1413.43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2/03/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13.43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港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文辉18322110275
标书截止时间2022/04/0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2.03.30 信息来源: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

无标题页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92022034025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开发施工[2022]031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南港工业区2020-2022市政设施技改提升项目14号排海泵站提升工程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开审批〔2022〕1602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413.43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1413.43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2台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泰港建设有限公司 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南港工业区2020-2022市政设施技改提升项目14号排海泵站提升工程,建设规模为2台,本项目实施14号排海泵站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立式斜流泵(7.5m3/s)2台,大修立式斜流泵1台,提升改造泵站的自控系统等,总投资额1413.43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滨海大道东侧河道南端14号排海泵站院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南港工业区2020-2022市政设施技改提升项目14号排海泵站提升工程施工,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立式斜流泵(7.5m3/s)2 台,大修立式斜流泵1 台,提升改造泵站的自控系统,以及与现状已建管道、检查井的连接(进水管道、出水管道),工程涉及的全部给排水、电气、自控等专业施工,所有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本段估算发包额1180.26万元。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总投资额1180.26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2年05月25日 至 2022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投标资格,可由正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并在其中对施工管理年限加以承诺,单独配置;(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上述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7)项目部所有人员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 公告发布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03月31日 至 2022年04月07日。
6.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4月07日16时00分。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03月31日至2022年04月0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文件,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公告 3.1 款规定的,请致电代理机构联系人并发邮件到tgjszb2020@163.com 获取文件。
7.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8.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8.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立津(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华港东街19号
邮政编码:300280 联系人:冯立 电话:022-63118903
传  真:022-63118000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港建设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文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B座天津泰港建设有限公司资料室内
邮政编码:300280 联系人:杨佳霖、胡敏春 电话:18322110275
传  真:63118000
日期:2022年03月31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冯立
电话:022-63118903传真:022-6311800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华港东街19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陈功
电话:25208743传真:25208700电子邮箱:jkqjgzx@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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