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阜阳市人民医院电子鼻咽喉镜及激光手术系统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三包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61.26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y2023qt0046
预算金额161.26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汝工1875586172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31
公告正文
阜阳市人民医院电子鼻咽喉镜及激光手术系统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三包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阳市人民医院电子鼻咽喉镜及激光手术系统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2023QT0046
项目名称:阜阳市人民医院电子鼻咽喉镜及激光手术系统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1.26万元
最高限价:161.26万元(1包:49.5万元;2包:21.76万元;3包:25万元;4包:65万元)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质保期
备注
1
钬激光(激光手术系统)
1套
49.5
三年
国产
2
培养箱气体浓度和温湿度采集器
5台
11.3
三年
国产
智能冷冻操作仪
1台
10
三年
国产
精子冻存皿(配套智能冷冻操作仪使用)
10套
0.46
三年
国产
3
点阵激光治疗机
1套
25
三年
国产
4
电子鼻咽喉镜
1套
65
三年
国产
耳鼻喉摄像系统
1套
三年

   
采购需求:阜阳市人民医院激光手术系统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分为4个包,1包:钬激光(激光手术系统);2包:培养箱气体浓度和温湿度采集器、智能冷冻操作仪、精子冻存皿(配套智能冷冻操作仪使用);3包:点阵激光治疗机;4包:电子鼻咽喉镜、耳鼻喉摄像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方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或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3.2 如所投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代理商投标时还须提供制造商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3.3 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 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3.4 投标人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所投产品为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8月9日 至2023年8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方式: 供应商需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41室(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666号阜阳市民中心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工业 行业。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
2、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阳市人民医院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501号
联系方式:王主任、0558-30112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淮河路2236号印巷南里6号楼3S(吾悦广场一号门对面3F)
联系方式:汝工、187558617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主任、汝工
电话:0558-3011286、1875586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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