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铁路物流中心货场铁路货物装卸业务外包采购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STWZ-2024-1159-2)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上海铁路物流中心货场铁路货物装卸业务外包采购,采购人上海铁路物流中心,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上海铁路物流中心货场铁路货物装卸业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 |
服务区域 |
服务期限 |
根据甲方运输生产实际,由乙方承担甲方北郊、闵行等货场的下列铁路装卸业务,包括:火车运输货物的装卸、搬运、集装箱装(掏)箱等装卸业务。(详见下表) |
上海铁路物流中心北郊、闵行等货场(详见下表)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上海物流中心各货场预估总作业量、作业人员和自带设备最低配置要求见下表:
包件 |
装卸业务外包项目 |
预估年装卸作业量 (万吨) |
日装卸能力(吨) |
最低作业人数 |
备 注 |
||||
门吊 作业 |
正面吊作业 |
库台 作业 |
门吊 作业 |
叉车 司机 |
人力 |
||||
1 |
北郊 |
465.5 |
6896 |
/ |
5855 |
14 |
22 |
57 |
|
桃浦 |
50.7 |
/ |
/ |
1389 |
|
||||
2 |
闵行 (含海湾) |
783.7 |
11537 |
/ |
9934 |
20 |
23 |
72 |
|
3 |
杨浦 |
275.2 |
6675 |
180 |
685 |
14 |
2 |
3 |
|
4 |
杨行 |
29 |
795 |
/ |
/ |
4 |
/ |
2 |
|
5 |
吴淞 |
15 |
411 |
/ |
/ |
4 |
/ |
2 |
需自带轮胎吊不少于1台 |
6 |
南翔 |
9.3 |
/ |
/ |
255 |
/ |
1 |
2 |
需自带叉车不少于3台 |
7 |
无锡南 |
508.5 |
10427 |
/ |
3504 |
31 |
17 |
49 |
需自带叉车不少于6台 |
8 |
江阴 |
21.5 |
41 |
/ |
548 |
4 |
2 |
5 |
需自带不少于门吊1台、叉车4台 |
9 |
前洲 |
16.1 |
33 |
/ |
408 |
3 |
2 |
4 |
需自带不少于轮胎吊1台、叉车3台 |
10 |
丁山 |
6.8 |
178 |
/ |
8 |
3 |
1 |
/ |
需自带不少于门吊1台、叉车1台 |
11 |
苏州西(含浒墅关) |
635.0 |
14633 |
/ |
2764 |
38 |
14 |
33 |
|
12 |
昆山 |
80.8 |
1973 |
/ |
241 |
6 |
1 |
2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许可和认证: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3.1.3履约信用:不接受2021年至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不接受国铁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接受2021年至今被国铁集团纳入过“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共3张截图)。
3.1.4其他要求:
(1) 投标人须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有关联性质的企业对相同包件的报价,不得分包或转包。
(3) 已经办理报名登记并且购买了采购文件。
(4) 本项目采用公开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人为多家企业合股组建新公司的,参股企业各方都必须分别满足资格要求。同时,各参股企业均不得以各自企业或任何相关联企业投标人参与相同包件的投标。
(6) 投标人各类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分别满足最低作业人数要求(投标人为建新公司的,各参股企业提供的作业人数均可视为投标人有效作业人员),货场需要投标人自带装卸机械的,也必须同步满足最低配置机械数。
4. 诚信要求
本次采购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29日17时30分至2024年12月5日16时00分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投标交易平台)查看项目信息,本项目采取线下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资料(详见附件1)发至报名邮箱,邮箱地址:1195106772@qq.com,联系人:梅工,座机:021-51222564,手机:15168227023。
5.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包件一:500元、包件二:500元、包件三:300元、包件四:300元、
包件五:300元、包件六:300元、包件七:500元;包件八:300元、包件九:300元、
包件十:300元、包件十一:500元、包件十二:300元。
收费标准:标的额500万元(含税)以上500元,标的额500万元(含税)以下3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编号、包件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14时00分(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2号楼1楼上海局集团公司标准化交易基地。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铁路物流中心
代理机构: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梅工(报名)、王工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
电 话:021-51222564/15168227023(报名,电话未接通时请邮件留言);021-51234008。
电子邮箱:1195106772@qq.com
开户行信息
单位名称 |
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
纳税人识别号 |
913101086987719730 |
地址、电话 |
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1幢3-4楼 021-51235108 |
开户行及账号 |
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六支行 31001519300050031067 |
邮编 |
200071 |
9. 其他
1.本项目采用线下报名,线下投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将附件2发至报名邮箱:1195106772@qq.com,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缴款凭证及报名表后,发送采购文件至供应商报名邮箱。
2.购买采购文件,表示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
3.购买采购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将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指采购文件费用只按项目(包件)售卖。(采购人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报名单位须通过银行将购买采购文件售价足额现金汇入到采购人对公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采购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同一项目文件工本费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投标全部被否决等情况重新组织采购时无需重复缴纳,但需要重新购买文件,但文件工本费无需重复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