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jg2023-c-002
预算金额444.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2
公告正文

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关于苏州市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环境监测及影响评估磋商采购公告(JSJG2023-C-002)(JSJG2023-C-002)

2023-12-2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项目概况

苏州市垃圾终端处置设施环境监测及影响评估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 02 09:30 时(北京时间)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JG2023-C-002

项目名称: 苏州市垃圾终端处置设施环境监测及影响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人民币 贰佰伍拾肆万元整(¥2540000.00元)

采购需求:根据本技术规格,结合行业规定、特点和以往类似项目的经验,编写具体、合理、可操作的评估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 月31日(具体服务起讫时间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单位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提供相关声明函,否则为无效投标),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供应商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但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提供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加投标的除外。事业单位直接控股和管理的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认定其企业类型。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至 2023年 12 27

2、获取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交易系统咨询: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电话:4006776800,QQ:3269174593、2296439417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QQ:751281184、864274166

金格文档控件技术QQ:3269174593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投标人需打印、保留“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

(5)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6)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 . 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 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4 .电子响应文件中的资料应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加盖响应单位公章上传。

5. 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 02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1月 02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补充通知。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2、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3、质疑形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需打印报名登记表、保留“网上报名截图”,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4、质疑要求:

1)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并提交本项目报名成功的“网上报名确认单”。

2)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现场接收或邮寄(不接收快递到付)。

3)质疑联系部门: 龚卉青、顾林英

电 话: 0512-68832827

接收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双桥868文化创意产业园629室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 苏州市新市路252号

联 系 人: 李蓉洁

联系电话: 0512-65693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姑苏区双桥868文化创意产业园629室

联系方式: 0512-68832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龚卉青、顾林英

电 话: 0512-68832827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 3 12 20

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23年11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23年11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采购预算

(万元)

预计采购月份 是否专门 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 是否采购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备注
1 日常覆盖材料 HDPE膜、临时覆盖膜及辅件等 140 2023-12
2 辅助用工服务 日覆盖工、焊膜工、进场道路清扫、污水站辅助工等辅助用工服务。 160 2023-12
3 调节池清淤服务 调节池清淤 130 2023-12
4 库区雨污水设施及其他设施维护 隔离墩、临时设施等维护,污水井清理、雨污水管道疏通,安全防护设施维护,自来水、污水管网维护抢修,库区污水泵维护费等。 55 2023-12
5 库区除臭消杀服务 除臭消杀服务包括药剂及设备的维养 90 2023-12
6 污水处理药剂 标段一(167万元):消泡剂、阻垢剂、絮凝剂、膜清洗剂等。 标段二(670万元):碳源等。 837 2023-12
7 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维保维修 生化系统、膜系统等大修,常规维保等。 263 2023-12
8 补充碳源和污泥运输服务 补充碳源和污泥运输服务 62 2023-12
9 苏州市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环境监测及影响评估 七子山地区和大市范围内填埋场、焚烧厂、餐厨厂的全年环境监测服务。 254 2023-12
10 第三方监管服务 垃圾运输车辆,垃圾处置终端(焚烧、填埋、餐厨及厨余)的全年第三方监管服务。 140 2023-12
11 苏州市环卫作业质量第三方测评 依据《苏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考评管理办法》、《年度环境卫生作业评比方案》,在全市范围内以人工为主的方式负责对包括主次干道、街巷新村、垃圾转运站(运输车辆)、公共卫生间等区域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进行测评。 144 2023-12
12 苏州市环卫作业质量第三方巡查 依据《苏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考评管理办法》、《年度环境卫生作业评比方案》,在苏州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及虎丘区(五个区)区域内以人工巡查为主的方式负责对包括主次干道、街巷新村、垃圾转运站(运输车辆)、公共卫生间等环境卫生情况进行信息采集。 144 2023-12
13 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物业管理服务 本项目为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综合楼、机械化作业服务中心、福星粪便处理场及固废中心物业管理,包含24小时安保服务;区域环境保洁;后勤保障;职工用餐服务等。 444.1 2023-12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023年11月0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