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灯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302.1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0/0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tzfcg-a2019176
预算金额302.11万元
招标联系人尹乃发0419-8580369
招标代理机构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王臣0419-8583033
中标公司辽宁银盛水泥集团有限公司302.1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灯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灯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0-01-09 至 2020-01-10
撰写单位: 辽宁省辽阳市区县用户-灯塔市 撰写人: 灯塔市

灯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 采购项目 结果 公告 灯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 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 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 (项目编号: DTZFCG-A2019176 )进行了 单一来源采购 ,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 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 2、采购项目编号: DTZFCG-A2019176 3、采购文件:下载 4、采购结果:
包号
结果类型
确定原因
确定时间
成交供应商名称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类型
成交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元)
1
成交
最低评标价法
2020年1月8日
辽宁银盛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灯塔市铧子镇张海村、灰窑村、后鸡公路南侧
3021150
5、主要中标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 详见附表 6、评审专家 名单: 于天顺、王琦、杨玲、闫爽 7、 保证金退还时间: 成交 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成交 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8、本项目采购文件收入为人民币 0 . 收取成交服务费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布 成交 通知书。 采购人: 灯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灯塔市 项目联系人: 尹乃发 联系电话: 0419-8580369 采购代理机构: 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灯塔市政务中心 项目联系人: 王臣 联系电话: 0419-8583033 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 1 9 附表: 投标 服务价格
序号
名称
服务内容
交货期
单价
总价
1
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
依据污水处理行业标准,结合灯塔市污水处理厂实际生产情况及我市实际。对于预投标灯塔市污水处理厂产出污泥焚烧处置企业,应满足下列处置能力及条件。
1、污泥作为有害废物,焚烧处置企业必须具有相关处置资质及信誉。污泥处置企业在接收存储处理前期过程中产生的异味气体具备收集处理能力,焚烧过程中能对污泥中有机物等有害成分充分分解,废物燃烧完全,二恶英分解彻底,产生的二氧化硫等酸性气体具备有效无害化合固化,原污泥中重金属成分得到有效化合固定。
2、灯塔市污水处理厂全年连续生产,不间断出泥,污泥处置焚烧单位应具备连续焚烧能力,全天24小时保证能够接受污泥。企业接收污泥实施磅房、仓管、车间联单制,保证污泥接收过程可追朔性。
3、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日产污泥量约2030吨,污泥焚烧处置单位应具有足够的污泥储存及焚烧处置能力,并严格执行污泥转移联单制度:灯塔污水处理厂、灯塔住建局、灯塔环保局、污泥处置企业各持一份,保证污泥转移受控。
4、灯塔市污水处理厂采用离心式脱水工艺出泥,污泥含水率80%85%,焚烧处置单位必须按此含水率接收污泥。
5、运输污泥费用20公里以内由污水处理厂一方承担,超过20公里运输距离,其超出运距运输费用由污泥处理焚烧单位与污水处理厂双方商定。
6、确保污泥采用全封闭运输车辆进行运输,防止洒落污染环境。污泥焚烧处置单位应与灯塔市污水处理厂密切协作配合,确保污泥及时清运及时焚烧。
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按照甲方要求
274.65元/吨
3021150元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附件: 灯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采购项目结果公告.do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