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桐庐县房屋拆迁一件事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7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LJACG2022-GK-007
项目名称:桐庐县房屋拆迁一件事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1400000
最高限价(元):1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桐庐县房屋拆迁一件事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7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投标客户端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7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庐分中心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91189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尾页《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3.获取招标文件的提示
(1)供应商注册为正式供应商或临时供应商后,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配置岗位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2)采购人、招标人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3)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招标人将不予处理;
(4)采购人或者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人将无法通过政采云平台通知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5)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桐庐县人民政府凤川街道办事处
地 址:桐庐县梅林路6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鲍光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68816690
质疑联系人:滕雪飞
质疑联系方式:13588236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桐庐县城迎春南路177号浙富大厦2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梦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8210777
质疑联系人:任高山
质疑联系方式:0571-6161700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桐庐县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方翔
监督投诉电话:0571-58507058
附件信息:
桐庐县房屋拆迁一件事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招标文件(定稿).docx桐庐县房屋拆迁一件事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招标文件(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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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桐庐县房屋拆迁一件事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7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简要规格、用途描述 |
1 | 桐庐县房屋拆迁一件事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 | 1项 | 140万元 | 140万元 | 详见采购需求 |
序号 | 内容说明及要求 | |||||||||||||||||||||
1 | 项目名称 | 桐庐县房屋拆迁一件事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项目 | ||||||||||||||||||||
2 | 采购资金来源与预算 | (1)预算资金。(2)本项目预算价为140万元,最高限价为140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3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7日09时00分00秒(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 ||||||||||||||||||||
4 | 开标时间与地点 | (1)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7日09时00分00秒(2)开标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庐分中心。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全流程电子标,无须参加现场开标会议(需现场提供样品除外)。 | ||||||||||||||||||||
5 | 投标报价及费用 |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 ||||||||||||||||||||
6 | 转包与分包 |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
7 |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踏勘 | 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现场踏勘:不统一组织,如需现场踏勘,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踏勘。 | ||||||||||||||||||||
8 | 评标办法及标准 | 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
9 | 样品提供 | 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样品。 | ||||||||||||||||||||
10 | 现场演示 | 本项目不要求现场演示。 | ||||||||||||||||||||
11 | 项目属性 | 服务类 | ||||||||||||||||||||
12 | 是否适宜中小企业情况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 | ||||||||||||||||||||
13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1)采购标的:详见采购清单(2)所属行业:信息技术服务业 | ||||||||||||||||||||
14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 根据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的相关规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注:1.中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 ||||||||||||||||||||
15 | 节能、环保要求 | (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https://zfcg.czt.zj.gov.cn/aboveProvinceFile/2019-03-29/12913.html?utm=web-government-front.4aa179da.0.0.657e88a09bfb11eb9aaf03ad2249e870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https://zfcg.czt.zj.gov.cn/aboveProvinceFile/2019-04-02/12912.html?utm=web-government-front.4aa179da.0.0.657e88a09bfb11eb9aaf03ad2249e870 | ||||||||||||||||||||
16 | 支持绿色发展 | (1)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 ||||||||||||||||||||
17 | 支持创新发展 | (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 | ||||||||||||||||||||
18 | 进口产品规定 |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 ||||||||||||||||||||
19 | 评标结果公示、公告 | 评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 ||||||||||||||||||||
20 | 签订合同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 ||||||||||||||||||||
21 |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 本项目不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 | ||||||||||||||||||||
22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 | ||||||||||||||||||||
23 | 投标有效期 | 90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另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规定:自2019年6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组织机构可按照采购文件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赔偿金额按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计收。 | ||||||||||||||||||||
24 | 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投标说明 |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投标人须按时自行解密,规定时间内解密失败的,投标无效。▲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各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通过审核后可成为正式供应商;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1-2周左右,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办理时间等因素。办理流程详见:《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 》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CA热点问题汇总: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depk120BkjoVoiMyPhAJ/8QejCnEBiyELHE-ohzp-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学习专题 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 ||||||||||||||||||||
25 | 备份投标文件 | (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3)现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6)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备份文件收取及邮寄地址:桐庐县城迎春南路177号浙富大厦20楼,李梦飞(收),13588210777。 | ||||||||||||||||||||
26 | 代理服务费 |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依据浙价服[2003]77号文件,按中标金额计算后收取,收费比例如下: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服务工程100以下1.5%1.5%1.0%100万元-500万元1.1%0.8%0.7%500万元-1000万元0.8%0.45%0.55%1000万元-5000万元0.5%0.25%0.35%例:中标金额1200万,服务费计算公式:(100万×1.5%+400万×1.1%+500万×0.8%+200万×0.5%)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由中标供应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时以人民币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 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 | 服务 | 工程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万元-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万元-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万元-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 | 服务 | 工程 |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
100万元-500万元 | 1.1% | 0.8% | 0.7% | |||||||||||||||||||
500万元-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
1000万元-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
27 | 解释 |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采购人。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标要点及说明 |
投标报价(10分) | 价格分10分 |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实质性响应)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方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10(百分点保留2位小数点,得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下同)2.投标报价超预算为无效标。 |
技术(72分) | 系统功能、技术参数10分 | 在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系统功能、技术参数中,其系统功能和技术参数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低于招标需求的,每一项减2分,扣完为止。 |
技术(72分) | 对本项目的理解8分 | 对总体目标设定的理解程度(4分)、服务的内容举措(4分),共8分。 |
技术(72分) | 系统设计方案10分 | 设计方案是否思路清晰、论述充分,且具备较为科学的合理性和开放性;功能模块设计的详细程度、技术层次及规范化程度的高低等。(10分) |
技术(72分) | 加密方案2分 | 投标人提供的数据存储加密及数据传输加密方案是否全面、详尽、科学、完善。(2分) |
技术(72分) | 关键技术解决能力和资源整合利用的能力6分 | 根据投标方案中是否对数据流向有详细阐述,从合理、全面、满足采购要求的程度进行打分。(3分)根据投标方案中是否对本项目新增数据、所需数据及外部支撑数据有详细阐述,从合理、全面、满足采购要求程度进行打分。(3分) |
技术(72分) | 系统演示25分 | 用真实案例系统演示,PPT或图片演示不得分,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将演示内容自行拍成视频通过U盘邮寄)。系统演示内容应包含如下功能:1、演示房屋拆迁业务办理模块,根据演示情况。(5分)2、演示决策驾驶舱模版,根据演示情况。(5分)3、演示房屋拆迁掌上办模版,根据演示情况。(5分)4、演示房屋拆迁掌上服务模块,根据演示情况。(5分)5、演示系统运维管理模块,根据演示情况。(5分) |
技术(72分) | 组织实施方案3分 |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包括软件开发、系统设计、安装调试等内容,以及工作时间进度表进行打分。(3分) |
技术(72分) | 培训计划及方案2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培训计划及方案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详细可行合理、操作性强等进行评分。(2分) |
技术(72分) | 试运行、验收方案2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试运行、验收方案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详细可行合理、操作性强等进行评分。(2分) |
技术(72分) | 售后服务4分 | 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响应时间、服务方式、人员配备、应急服务、故障处理等。 |
资信商务(18分) | 成功案例1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截标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特征为征迁相关信息化采购项目)的数量进行打分,每个业绩得1分,最高的1分。(1分)开标时在响应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电子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
资信商务(18分) | 企业资质4分 | 资质证书:投标人取得CMMI3级及以上认证证书、地信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国家高新技术型企业认证证书、浙江省不动产调查注册登记证书,每项证书得1分,最高得4分。(4分)开标时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文件,不提供不得分。 |
资信商务(18分) | 产品著作权5分 | 产品著作权:投标人具有数字征迁、不动产权籍调查、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数据影像采集、空间数据管理类自研产品,每类软件著作权证书最高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5分)开标时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相关著作权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文件,不提供不得分。 |
资信商务(18分) | 人员配备4分 | 技术力量: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化技术类高级职称、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认证的,每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项目组成员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注册测绘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的,每1本得0.5分,最多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4分)(除项目负责人外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不可重复得分) |
资信商务(18分) | 服务承诺与优惠措施2分 | 从项目的实际情况考虑,根据供应商提供有针对性的优惠条件及合理化建进行打分。(2分) |
资信商务(18分) | 项目质量管理2分 | 项目进度是否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打分。(2分) |
序号 | 外网映射 | 租用单位 | 租用期限 | 备注 |
1 | IP费用 | 年 | 3 | |
2 | 宽带费用 | 年 | 3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或服务需求) | 数量 | 单价 |
1 | ||||
2 | ||||
... | ||||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 |
正面: 反面: |
序号 | 投标文件内容 | 对应页码 |
1 | 投标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 |
2 | 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格式见附件); | |
3 | 廉政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 |
4 | 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见附件);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 | ...... | |
... | ...... | ... |
投标人名称 | |||||
地址 | |||||
经营范围 | 企业类型 | (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 |||
成立时间 | 经济性质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注册资本 | 技术人员数 | 高级 | 中级 | 初级 | |
注册资本 | 技术人员数 | ||||
资产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工商登记号 | 税务登记号 | ||||
是否依法纳税 | 是否参加社保 | ||||
售后服务机构情况 | 名称:地址:人员状况:联系方式:(可另附纸说明)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简要描述 | 项目投资(万元) | 起止日期 | 项目地址与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所在页码 |
服务内容/技术参数 | 采购要求 | 投标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负偏离、正偏离) | 说明 |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劳动合同编号 | 本项目中的职责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和规格型号 | 规格配置详细说明 | 数量 | 单位 | 产地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
序号 | 名称 | 产品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质保要求(年限) |
合计 | ¥: 元大写: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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