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6号线悬桥巷站城市更新TOD项目监理标XQX-JL-01标
轨道交通6号线悬桥巷站城市更新TOD项目监理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轨道交通6号线悬桥巷站城市更新TOD项目监理标(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姑苏行审项备【2023】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悬桥巷置地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悬桥巷置地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XQX-JL-01标(标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菉葭巷以南,北显子巷以北,临顿路东西两侧地块。
2.2建设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受监工程建安费等)总用地面积100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34.95米,基坑开挖深度11.55~14.35米,局部基坑最深处深度为16.85米。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悬桥巷站城市更新TOD项目土建、安装及装修等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4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监理内容 |
监理费合同估 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E3205010304040996001002 |
XQX-JL-01标 |
(包括但不限于)悬桥巷站城市更新TOD项目土建、安装及装修等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
458.1 |
1163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8年 01月 0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建筑安装工程费25000万元及以上且基坑深度16米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质量为合格)施工监理业绩;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业绩以提供的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相关内容的,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加以佐证。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项目已临近竣工阶段,需上传其业主同意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书面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9月19日9时00分至 2023 年9月25日 23 时 59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13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申请人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不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6.2备注:
1、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资格预审均按不通过认定。
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由评标委员会推荐N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程序(有效投标不超过3家时,不再采用评定“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为4~6家时,推荐3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推荐5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最终由招标人采用票决法确定拟定中标人。
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6、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最新季度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核结果的通知。
7、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号)的规定。
8、本项目执行《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
9、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住建建【2020】30号)的规定。
10、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不超过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不超过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在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zzyjy.com.cn、苏州轨道交通网www.sz-mtr.com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苏州悬桥巷置地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668号 |
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2幢1202-1206室 |
邮编: |
215000 |
邮编: |
215000 |
联系人: |
蒋世宇 |
联系人: |
沈新、秦俊圆、邹杰 |
电话: |
0512-69899101 |
电话: |
0512-69560667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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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xzbdl@126.com |
2023 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