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购置化学品、危化品及标准物质智能储存试剂柜,有毒有害挥发性气体分析仪校准装置,便携式前置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气体分析仪招标公告
金额
26.3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6.3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8
公告正文
测量组分 | 测量范围 | 最大允许误差 | 分辨力 |
O2 | (0~25)×10-2 | MPE:±2%FS | 0.01×10-2 |
THC | (0~40)×10-6 | MPE:±2%FS | 0.01×10-6 |
CO | (0~20)×10-6 | MPE:±2%FS | 0.01×10-6 |
CO2 | (0~40)×10-6 | MPE:±2%FS | 0.01×10-6 |
NO | (0~20)×10-6 | MPE:±2%FS | 0.01×10-6 |
NO2 | (0~20)×10-6 | MPE:±2%FS | 0.01×10-6 |
SO2 | (0~20)×10-6 | MPE:±2%FS | 0.01×10-6 |
NH3 | (0~20)×10-6 | MPE:±2%FS | 0.01×10-6 |
O3 | (0~20)×10-6 | MPE:±2%FS | 0.01×10-6 |
H2S | (0~20)×10-6 | MPE:±2%FS | 0.01×10-6 |
2.2 测量功能:
分析原理:前置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分析。
主要光学系统:应为独立光束,内置全自动DA系统,封装式迈克尔逊干涉仪。
分束器:采用多平面复合涂层技术,具备湿度平衡功能。
光源系统:带胡温度自持系统的高性能复合材料光源。
探测器:具有先进ATC平衡技术。
波数范围:360cm-1至7500cm-1。
解析度:优于0.9cm-1、2cm-1、8cm-1可选择并支持实时扩展功能。
样品室:中心/均衡对焦。
样品室结构:反射/折射式长光程样品室,光程大于950mm。
数据传输:采用无线/通用数据接口连接计算机。
3、必备的配件、附件、专用工具及消耗品:
★3.1系统配置:
气体分析主单元,1套;
定制长光程气体样品池(含湿度平衡组件),1套;
自洁气动组件,1套;
前置气体和流量检测模块,1套;
气体样品连接管线,1组;
带有振动能量吸收的样品池支撑组件,1组;
配套离线电源系统(分析时间大于5小时)和连接电缆,2套;
维修工具包,1套;
系统重量小于10公斤。
★3.2配套软件:
必须包括配套前置傅立叶变换正位分析软件(Preposition Fourier Transform infrared spectroscopy Analyzer),含9000组以上样品数据的标准谱图数据库;
仪器软件包含20组以上分析程序,适用于多种环境的应用;
应支持用户自定义模块功能,可根据要求实时快速叠加分析操作流程;
分析软件包应匹配前置处理功能,可根据谱图的所有气体中选择26种气体交叉响应因子采用拟合分析技术,可提高分析精度55%以上;
具有检测数据存储、分析、管理等功能。
4、供方提供的技术文件:
供货验收时应提供仪器使用说明书、装箱清单和出厂检验报告等文件,所提供标准气体应提供可溯源到国家计量院的检测证书并注明日期和出具单位。
5、技术服务和培训:
设备安装,调试和货期:仪器到达用户所在地后,在接到用户通知后一周内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通过验收。安装调试及现场培训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6、质量保证期:
货到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1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个月货到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的设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内容,故不具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完成本次采购全部内容的供货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7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5月0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辽宁丰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福融天地广场3号楼12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数字证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联系方式: 024-23924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丰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福融天地广场 3 号楼 1203 室
联系方式: 13066581117
邮箱地址: lnfy888@163.com
开户行: 华夏银行沈阳分行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丰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10500000008070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迟源、肖琪
电 话: 130665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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