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有】地上附着物拆除残料:武义县原溪里水库管理所地面建筑残值处理及建筑内废旧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标的情况说明 | ||||||
交易方式 | 24小时正向增价拍卖,延时周期5分钟,竞价结束后最高价且满足成交条件者成交。 | |||||
标的物名称 | 地上附着物拆除残料:武义县原溪里水库管理所地面建筑残值处理及建筑内废旧 | |||||
标的物地址 | 武义县温泉度假区溪里水库脚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9日16时止 | |||||
拆除面积 | 本次拆除范围涉及地上附着物面积约742.23平方米。 | |||||
拆除范围 | 详见范围示意图 | |||||
清场保证金 | 2万元 | 工期 | 20天 | |||
竞买人资格要求 | 1.报名人为武义县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县外浙江省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者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 2.竞拍期间,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竞拍期间,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4.竞拍期间,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5.废渣废土需运输至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消纳场处置。 6.竞买人需提供上述1.2.3.4.5这五条要求的承诺书。 | |||||
竞拍说明 | 起始价 | 2.65万元 | 竞拍保证金 | 2万元 | ||
加价幅度 | 500元 | 佣 金 | 成交价的4% | |||
是否设保留价 | 否 | 优先权人 | 无 | |||
备 注 | 由委托方负责腾空后移交,本表提供关于标的物现状描述仅供参考,不作为标的交付依据,以交付期的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务必亲身前往标的现场实地看样,面积数据均不影响成交价格。 | |||||
特别提醒 | 本次拆除仅为地上附着物,不包含绿植苗木,围墙须保留原状,不得损坏。买受人须在2024年10月15日16时前将成交款及成交价4%的佣金交入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武义农商行壶山支行,账号:201000185748419)。请有意者认真查看所竞拍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拍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拍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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