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秭归县中心城区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大坪、九里片区)EPC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051.62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51.62元
招标公司秭归县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心
招标联系人宋爱华1527153817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宜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闫芳13986745166
中标公司江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51.62元
中标联系人雷磊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ZGA020011-202401-01
一、招标概况
秭归县中心城区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大坪、九里片区)EPC工程总承包于2024年10月23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1月15日 08时00分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0日 08时58分至2024年11月23日 18时0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秭归县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心
电话:15271538171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宜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3986745166
3.行业主管部门:秭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17-2881560
标段(包)编号:ZGA020011-202401-01
一、招标概况
秭归县中心城区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大坪、九里片区)EPC工程总承包于2024年10月23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1月15日 08时00分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江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海业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 秭归县沙镇溪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中叙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宜昌富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卓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元/%) | 98.99% | 98.68% | 97.00% | |
质量目标 | (1)设计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须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标准及要求,设计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2)采购质量目标:工程建设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均须满足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3)施工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 (1)设计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须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标准及要求,设计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2)采购质量目标:工程建设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均须满足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3)施工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 (1)设计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须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标准及要求,设计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2)采购质量目标:工程建设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均须满足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3)施工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 |
履约期限(天) | 总工期360日历天 | 总工期360日历天 | 总工期360日历天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42110898: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A242001296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24203872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A251022899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42107234;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A261136258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11]006498 | (鄂)JZ安许证字[2005]000527 | (鄂)JZ安许证字[2006]002541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施工员 | 刘金呈,施工员,0422110400072000032 | 宋国锋,施工员,0421710494217001400 | 杨维明,施工员,0422010400071000010 |
质量员 | 彭洪艳,施工员、质检员,0422310400010000004、0422210900010000100 | 宋秀田,质检员、施工员,0421810994218001385、0422110100010000266 | 谭国珍,质检员,0422110900071000068 | |
项目负责人 | 姜波,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其他,鄂242111118081、鄂242111118081、鄂建安B(2017)0001409、E300021839 | 向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鄂建安B(2015)3000661、鄂242121220082 | 夏菁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鄂建安B(2023)4023503、鄂242232341090 | |
技术负责人 | 郑祥知,材料员、其他、质检员,0421711194217001929、E300009609、0421710694217001837 | 宋发桂,其他,E709301313 | 王成,其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E300025060、鄂交安B(18)G03595 | |
安全员 | 李夷白,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质检员,鄂建安C3(2024)0022162、0422310600071000136 | 余欢,机械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0422111200079000114、鄂建安C3(2022)0006399 | 钱祖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3(2022)0009347 | |
设计负责人 | 孙阁,注册一级建筑师,20224201779 | 吴敏,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20195101868、52004932 | 庄勇,注册一级建筑师,20112101097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宜昌富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秭归县城金缸城至曲溪连接道路工程(一标段) | 6183.79 | 雷磊 | ||
宜昌市张家湾路上段(迎宾大道-逢桥路)市政工程 | 6178.34 | 黄方 | |||
宜昌市点军区卷桥河二路(卷桥河桥—五龙三路)市政工程 | 2737.24 | 望金华 | |||
江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宜昌市江南三路(桥边河~南栈华庭安置房)市政工程 | 4584.56 | 饶千发 | ||
兴山县古夫镇保障房(廉租房五、六期,保障性住房小区1#、2#、5#楼,古夫镇城市棚改二期)配套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 8235.53 | 陶红河 | |||
宜昌市汕头路(发展大道-西陵二路)市政工程 | 3050.69 | 郑士军 | |||
秭归县沙镇溪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乐天溪集镇移民安置小区综合帮扶房屋里面改造项目 | 1752.54 | 宋秀学 | ||
来凤县三胡乡猴栗村物流园片区集中建房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2051.62 | 胡彩云 |
奖项 | 单位名称 | 奖项及获奖项目名称 | 颁奖部门 | 获奖日期 | 备注 |
宜昌富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023-2024年度第三批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 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 2024-08-26 | ||
2022-2023年度第一批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 | 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 2022-11-01 | |||
江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22-2023年度第一批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 | 湖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 2022-11-01 | ||
秭归县沙镇溪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2023年(下半年)宜昌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 宜昌市建筑业协会 | 2024-02-26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4/11/15 10:10(北京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歌广场4楼)1号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参与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共4家 1、形式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均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性要求,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4家投标单位的综合、技术、经济、其他进行评审,推荐3名定标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 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为:秭归县沙镇溪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富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评标过程结束。 招标人代表:宋爱华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闫芳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0日 08时58分至2024年11月23日 18时0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秭归县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心
电话:15271538171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宜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3986745166
3.行业主管部门:秭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17-288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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