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监理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3/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监理服务,项目业主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供水专营区域内(重庆市江北区、渝北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实施的给水管道新建或改迁工程、给水户表的新装或改造工程、厂区内的建设或改造工程(备注:每年有几十个规模大小不等的工程项目);
2.3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两个年度结算上限320万元,按实结算,工程量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 招标范围:按照现行监理规范要求,完成工程的所有监理工作内容,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上所有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所包含的所有监理服务。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合同期为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单个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期为自工程开工准备之日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二年止。
2.6 标段划分:/;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03-26 09: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3-03-29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4-13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2023年03月21日
招标公告.pdf
[50000120230320025020101].cqzf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监理服务,项目业主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供水专营区域内(重庆市江北区、渝北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实施的给水管道新建或改迁工程、给水户表的新装或改造工程、厂区内的建设或改造工程(备注:每年有几十个规模大小不等的工程项目);
2.3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两个年度结算上限320万元,按实结算,工程量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 招标范围:按照现行监理规范要求,完成工程的所有监理工作内容,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上所有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所包含的所有监理服务。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合同期为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单个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期为自工程开工准备之日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二年止。
2.6 标段划分:/;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03-26 09: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3-03-29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4-13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石马河河嘴1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 |
联系人: | 于冬灵 | 联系人: | 刘永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023-68481020 | 传真: | 023-67706841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2023年03月21日
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监理服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 15010202900420146610814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 3111230034020001855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23904808710630010695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 0304010120010028835001499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312601010400083780000007452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9902001764262356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 6232813760000696178 |
招标公告.pdf
[50000120230320025020101].cq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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