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询价公告(2023-JKCNJD-F4014)(第1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kcnjd-f401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询价公告
(2023-JKCNJD-F4014)
我单位计划委托相关单位负责对长沙机场口路安置住房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按有关要求完成调查报告、报告评审并上报信息。现就该项目进行服务单位征集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
一、项目名称:长沙机场口路安置住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项目编号:2023-JKCNJD-F4014
三、项目概况:该项目地块位于长沙市天心区机场口路180号,占地约61.67亩,主要分布在天心区机场口路阳光苑小区西侧和北侧位置。
四、服务内容:完成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上报事项,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完成报告评审、上报信息,以及调查涉及的其它工作。
五、完成时限:签订合同后14天内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报告编制,后续评审等工作,结合报告上报情况按要求时间完成。
六、最高限价:4.00万元。
七、报价形式:该服务项目按包干总价进行报价,报价包含土壤污染调查、编制调查报告、评审相关费用(含专家评审费)、其它费用、税费等。
八、服务单位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服务单位资质及人员配备:
1.服务单位必须具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方案编制、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从业资质。
2.具备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从业人员。
3.服务单位须为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内单位,注册住所为长沙市(含市内五区、望城区、长沙县、宁乡市、刘阳市)。
(三)服务单位须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服务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服务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六)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暂停资格列表的服务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九、询价公告发布期限: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5日
十、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2023 年 12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具体地址请联系项目负责人)。
报价方式:本项目采取邮寄的形式送达。
服务单位应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并邮寄至指定地点。
项目负责人:李助理,18932409590。发送快递时请在快递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报价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从业资格等证明材料,报价函、报价清单,所有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或现场递交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报价文件要求密封报价文件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的报价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助理
联系电话:18932409590,0771-5793443
采购管理部门:吴助理
联系电话:0771-5793467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详询项目联系人。
2023年12月20日
(2023-JKCNJD-F4014)
我单位计划委托相关单位负责对长沙机场口路安置住房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按有关要求完成调查报告、报告评审并上报信息。现就该项目进行服务单位征集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
一、项目名称:长沙机场口路安置住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项目编号:2023-JKCNJD-F4014
三、项目概况:该项目地块位于长沙市天心区机场口路180号,占地约61.67亩,主要分布在天心区机场口路阳光苑小区西侧和北侧位置。
四、服务内容:完成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上报事项,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完成报告评审、上报信息,以及调查涉及的其它工作。
五、完成时限:签订合同后14天内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报告编制,后续评审等工作,结合报告上报情况按要求时间完成。
六、最高限价:4.00万元。
七、报价形式:该服务项目按包干总价进行报价,报价包含土壤污染调查、编制调查报告、评审相关费用(含专家评审费)、其它费用、税费等。
八、服务单位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服务单位资质及人员配备:
1.服务单位必须具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方案编制、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从业资质。
2.具备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从业人员。
3.服务单位须为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内单位,注册住所为长沙市(含市内五区、望城区、长沙县、宁乡市、刘阳市)。
(三)服务单位须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服务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服务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六)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暂停资格列表的服务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九、询价公告发布期限: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5日
十、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2023 年 12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具体地址请联系项目负责人)。
报价方式:本项目采取邮寄的形式送达。
服务单位应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并邮寄至指定地点。
项目负责人:李助理,18932409590。发送快递时请在快递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报价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从业资格等证明材料,报价函、报价清单,所有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或现场递交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报价文件要求密封报价文件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的报价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助理
联系电话:18932409590,0771-5793443
采购管理部门:吴助理
联系电话:0771-5793467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详询项目联系人。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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