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榆林市中心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766.71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lrtcg-2023-110
预算金额766.7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榆林瑞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邵俊艳0912-364999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9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榆林市中心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7 04:2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榆林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榆林市中心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榆林市中心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CA锁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0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RTCG-2023-110

项目名称:榆林市中心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667,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中心城区供热专项规划):

合同包预算金额:1,716,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16,4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评审咨询服务 榆林中心城区供热专项规划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716,400.00 1,716,4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2(榆林中心城区供水专项规划):

合同包预算金额:1,247,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47,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评审咨询服务 榆林中心城区供水专项规划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47,000.00 1,247,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3(榆林中心城区管线综合专项规划):

合同包预算金额:1,995,1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95,1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评审咨询服务 榆林中心城区管线综合专项规划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995,100.00 1,995,1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4(榆林中心城区燃气专项规划):

合同包预算金额:1,059,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59,9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评审咨询服务 榆林中心城区燃气专项规划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59,900.00 1,059,9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5(榆林中心城区再生水专项规划):

合同包预算金额:706,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06,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评审咨询服务 榆林中心城区再生水专项规划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06,600.00 706,6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6(榆林中心城区照明专项规划):

合同包预算金额:942,1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42,1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6-1 评审咨询服务 榆林中心城区照明专项规划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42,100.00 942,1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中心城区供热专项规划)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合同包2(榆林中心城区供水专项规划)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合同包3(榆林中心城区管线综合专项规划)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合同包4(榆林中心城区燃气专项规划)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合同包5(榆林中心城区再生水专项规划)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合同包6(榆林中心城区照明专项规划)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中心城区供热专项规划)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及营业执照的2022年度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及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查询截图;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 (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5)税收缴纳证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 (银行缴费凭证) 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代替投标保证金,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网页截图;
备注: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供应商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以上为必备证明文件,不能全部提供的将拒绝其投标;电子投标文件附扫描件加电子签章。(若有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须按现行法律法规提供相应证书或材料)。

合同包2(榆林中心城区供水专项规划)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及营业执照的2022年度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及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查询截图;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 (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5)税收缴纳证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 (银行缴费凭证) 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代替投标保证金,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网页截图;
备注: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供应商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以上为必备证明文件,不能全部提供的将拒绝其投标;电子投标文件附扫描件加电子签章。(若有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须按现行法律法规提供相应证书或材料)。

合同包3(榆林中心城区管线综合专项规划)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及营业执照的2022年度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及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查询截图;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 (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5)税收缴纳证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 (银行缴费凭证) 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代替投标保证金,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网页截图;
备注: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供应商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以上为必备证明文件,不能全部提供的将拒绝其投标;电子投标文件附扫描件加电子签章。(若有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须按现行法律法规提供相应证书或材料)。

合同包4(榆林中心城区燃气专项规划)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及营业执照的2022年度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及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查询截图;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 (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5)税收缴纳证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 (银行缴费凭证) 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代替投标保证金,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网页截图;
备注: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供应商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以上为必备证明文件,不能全部提供的将拒绝其投标;电子投标文件附扫描件加电子签章。(若有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须按现行法律法规提供相应证书或材料)。

合同包5(榆林中心城区再生水专项规划)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及营业执照的2022年度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及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查询截图;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 (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5)税收缴纳证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 (银行缴费凭证) 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代替投标保证金,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网页截图;
备注: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供应商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以上为必备证明文件,不能全部提供的将拒绝其投标;电子投标文件附扫描件加电子签章。(若有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须按现行法律法规提供相应证书或材料)。

合同包6(榆林中心城区照明专项规划)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及营业执照的2022年度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及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查询截图;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 (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5)税收缴纳证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 (银行缴费凭证) 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代替投标保证金,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网页截图;
备注: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供应商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以上为必备证明文件,不能全部提供的将拒绝其投标;电子投标文件附扫描件加电子签章。(若有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须按现行法律法规提供相应证书或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2023年12月22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CA锁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1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线上递交

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http://www.sxggzyjy.cn/)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

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三楼窗口,电话:0912-3515031。

4.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 (http://www.ccgp-shaanxi.gov.cn/)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库。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 】 网站首页选择【服务指南】-【下载专区】 -点击【关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多CA 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进行下载。

6.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交易平台上发布答疑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如有答疑文件,投标人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格式)制做电子投标文件(.SXSTF格式),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项目信息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榆阳区航宇路建委大楼

联系方式:0912-3367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榆林瑞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市辖区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达路和顺嘉府5号楼一二层5号

联系方式:0912-3649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俊艳

电话:0912-3649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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