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莆田市兴化湾(莆田段)和湄洲湾(莆田段)美丽海湾建设方案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4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6/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科学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我局拟开展兴化湾(莆田段)和湄洲湾(莆田段)美丽海湾建设方案编制项目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莆田市兴化湾(莆田段)和湄洲湾(莆田段)美丽海湾建设方案编制。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兴化湾(莆田段)和湄洲湾(莆田段)美丽海湾建设方案编制
按照《福建省美丽海湾建设基本指标(试行)》(详见附件1)要求,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调研等方式明确兴化湾(莆田段)和湄洲湾(莆田段)2个湾区区位范围的自然禀赋、生态环境现状和产业资源特点,分析存在的突出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和产生原因,分湾区编制美丽海湾建设方案。
(二)湄洲湾(莆田段)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申报材料编制
根据生态环境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文件要求,提供湄洲湾(莆田段)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申报所需的相关文本和相关图件、视频等资料。
格式要求:一是代表性图片(数量不超过10组的治理前后对比图片,像素不低于1920x1080,图片大小不低于4M,使用JPEG、JPG、PNG等格式)。二是视频短片(时长3-5分钟,采用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80P)。三是文字材料(摘要1500字以内,正文5000字以内,使用Word格式)应突出重点和特色,具有较强可读性并使用量化数据。
本项目预算价格48万元,实行包干价。竞标方式为最低价中标(如遇同样报价,以抽签的形式选定中标人)。
三、编制时间及成果要求
1.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方案和优秀案例申报材料编制工作。
2.成果要求:一是兴化湾(莆田段)美丽海湾建设方案;二是湄洲湾(莆田段)美丽海湾建设方案;三是湄洲湾(莆田段)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申报材料。
四、资格要求
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开展相关业务资质。
五、报价文件要求
1.供应商法人或工商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3.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项目报价单。报价应视为已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于投标当日随带现金壹万元用作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结束后无息退还,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回。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北京时间2024年6月28日15:30前携带上述材料直接到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市机关大院1号楼109室(市生态环境局会议室),当场开标,逾期不予接受。
联系电话:0594-2586816 联系人:徐华珊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4日
一、项目名称
莆田市兴化湾(莆田段)和湄洲湾(莆田段)美丽海湾建设方案编制。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兴化湾(莆田段)和湄洲湾(莆田段)美丽海湾建设方案编制
按照《福建省美丽海湾建设基本指标(试行)》(详见附件1)要求,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调研等方式明确兴化湾(莆田段)和湄洲湾(莆田段)2个湾区区位范围的自然禀赋、生态环境现状和产业资源特点,分析存在的突出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和产生原因,分湾区编制美丽海湾建设方案。
(二)湄洲湾(莆田段)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申报材料编制
根据生态环境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文件要求,提供湄洲湾(莆田段)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申报所需的相关文本和相关图件、视频等资料。
格式要求:一是代表性图片(数量不超过10组的治理前后对比图片,像素不低于1920x1080,图片大小不低于4M,使用JPEG、JPG、PNG等格式)。二是视频短片(时长3-5分钟,采用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80P)。三是文字材料(摘要1500字以内,正文5000字以内,使用Word格式)应突出重点和特色,具有较强可读性并使用量化数据。
本项目预算价格48万元,实行包干价。竞标方式为最低价中标(如遇同样报价,以抽签的形式选定中标人)。
三、编制时间及成果要求
1.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方案和优秀案例申报材料编制工作。
2.成果要求:一是兴化湾(莆田段)美丽海湾建设方案;二是湄洲湾(莆田段)美丽海湾建设方案;三是湄洲湾(莆田段)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申报材料。
四、资格要求
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开展相关业务资质。
五、报价文件要求
1.供应商法人或工商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3.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项目报价单。报价应视为已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于投标当日随带现金壹万元用作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结束后无息退还,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回。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北京时间2024年6月28日15:30前携带上述材料直接到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市机关大院1号楼109室(市生态环境局会议室),当场开标,逾期不予接受。
联系电话:0594-2586816 联系人:徐华珊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