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格库铁路扩能改造工程SQD标项目经理部第十一批自购物资询价采购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格库铁路扩能改造工程SQD标项目经理部
第十一批自购物资公开询价采购文件
询价编号:GKSQD-ZG-2024-002
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扩能改造工程已由国铁集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国铁集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3)14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格库铁路扩能改造工程SQD标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格库铁路扩能改造工程SQD标项目经理部。
2.2项目概况
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扩能改造工程增开新疆自治区境内28处预留会让站(阿卡腾能,望阿、阿尔金山北、骆驼泉、七面峰、望塔、红卫、阿孜于勒克站、库如克萨依、米兰东、若羌北、先锋、台特玛湖、罗布庄、库尔干、阿克其克、萨吐干、吐格买来、英苏、扎库尔苏、大西海子、通古斯巴、毛蜡湖、恰拉、群克尔、琼库勒、西尼尔、西尼尔北);库尔勒地区配套工程:新建吐库至格库货车联络线,其中上行线7.878km,下行线1.480km,改建库东疏解线438.63m,其中新建段246.00m,改建段192.63m,工程总长度9.797km,改造库尔勒站与库尔勒站东站;牵引供电与电力配套工程及生产生活设施补强配套工程;项目部标段包含牵引供电专业、接触网专业、电力专业。
施工工期:42个月(含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4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
3.5投标人应提供2021至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6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7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8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设备管理网、公布限制期内禁止参选的供应商;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9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同一投标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3.10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采购物资一览表》。
3.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
3.12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本次谈判采购采取询价采购方式选定本项目的合格供应商,报价要求:各单位报价必须提供以下附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明细见附件1。
4.1供应商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物资并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4.2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3本清单中的到站价格包含货物到达买方指定运达目的地的包装、运费、保险及伴随服务的所有费用。
4.4供货时间和数量以买方供货通知为准。
4.5以上所有物资设备规格型号和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数量按照实际交付合格数量结算。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1采购人: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格库铁路扩能改造工程SQD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族自治州若羌县铁木里克乡站前路与楼兰大道交叉口盛逸达宾馆。
联系人:李垒
电 话: 17788191515
邮 箱:445719858@qq.com
技术联系人:王建
电 话:18595330717
询价明细.xlsx
202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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