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交路建杭甬高速三期第SG02标项目砂石料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FA00000092682中交路建杭甬高速三期第SG02标项目砂石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A00000092682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内容的使用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杭甬高速宁波三期项目第SG02标段项目经理部
1.2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1.3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 砂石料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电子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新采购子平台采用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G9221杭甬高速宁波段三期工程威海路至柴桥段第SG02标段(K2+740~K5+911.46)起于宁波市镇海港区输煤廊道处海堤,接本项目威海互通及海域桥梁段,路线向东南方向经过甬江至北仑戚家山街道,再经过小浃江、戚家山至终点沈家湾水库,接本项目SG03标段,全长3.17146km。其中K2+740~K3+844.5由浙江交工实施,剩余段落由中交路建实施。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中交路建实施范围包含跨港区及甬江特大桥P60-P62桩基、下部结构、桥台及上部结构(含合龙段),小浃江特大桥(5跨刚构-连续梁)及东西侧引桥(K4+470~K5+715,长1245m),路基(K5+715~K5+911.46,长196.46m)。
工程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兴中路(如需现场查看请联系项目物装部:李科,电话: 17602636886)
2.2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内容:砂石料 ,物资品种、数量、供货期等详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砂石料,其技术指标应满足行业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材料必须达到本次招标文件中第五章第三条的质量要求
2.2.3 本次招标采购的机制砂、碎石须全部为水洗整形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允许贸易商参与投标。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相关规定。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需提供生产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贸易商的,需提供其代理生产商的生产资质证明文件及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
(3)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近几年财务会计报表或者能够证明投标人财务能力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投标物资在国家、省、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为合格产品;投标人具有近3年内交通运输行业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扫描件各1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3年内在我国高等级公路工程项目使用招标物资(或同类招标物资)的供货业绩至少2份,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至少提供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2份。最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7)各投标单位须在2024年9月9日前将拟投标物资的样品送至项目部做试配试验,样品数量满足项目要求(碎石200kg,机制砂、河沙各100kg),试验结果由项目总工程师、物资部、试验室和供应商共同签字、盖章确认。评标时,依据试验结果是否合格确认投标有效性,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参加评标。
(8)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需有一份承诺书,承诺书中需承诺中标后供应的货物其质量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的要求(国家或行业有更新标准时,按照最新标准执行)和本工程设计图纸的要求。
(9)投标人在项目周边25公里内须配备备料场地,且场地仓储能力不低于2万吨,场地的使用期限不得小于项目招标物资的供货期,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场地租赁合同、自有场地证明等)。仓储能力计算方式为:场地面积*高度(3米)*(1.5吨/方)。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要求贸易商与其代理的生产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贸易商代理的生产商应满足生产商的资格要求。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4.报名确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网址:http://ec.ccccltd.cn/PMS/),进入公告点击参与,参与此次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供应链系统新采购子平台( http://ec.ccccltd.cn)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9日14时00分前汇款至招标指定账户,购买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财务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购买标书后将银行转账的电子回单发送到电子邮箱:1754926561@qq.com,对于未及时发送电子回单或电话联系,导致交纳标书款不能下载招标文件的,标书费不予退还。
开户名称: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五支行
账 号:3100 1505 4000 5002 3202
5.3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中交路建杭甬高速三期第SG02标项目砂石料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4成功递交招标文件费用的供应商于2024年9月9日14时00分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供应链系统(http://ec.ccccltd.cn/PMS/)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4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电子报价表,并上传签字盖章齐全的纸质投标文件扫描件,递交时间为上传成功时间。当电子报价表与投标文件扫描件内容冲突时,以电子报价表数据为准。
6.2逾期未上传或未全部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招标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新采购子平台(网址:http://ec.ccccltd.cn,下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单位:中交路建杭甬高速三期第SG02标项目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兴中路36号中交路建杭甬三期SG02标项目部
杭甬高速宁波三期SG02标项目联系人:李科 联系电话:17602636886
网上咨询联系人:唐春利 联系电话:021-68795588-1606
招标监督机构: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审计部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日
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物资需求一览表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单位:中交路建杭甬高速三期第SG02标项目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兴中路36号中交路建杭甬三期SG02标项目部
杭甬高速宁波三期SG02标项目联系人:李科 联系电话:17602636886
网上咨询联系人:唐春利 联系电话:021-68795588-1606
招标监督机构: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审计部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1
河砂
82400
吨
2
水泥混凝土用机制砂
40000
吨
3
碎石
115000
吨
4
碎石
50000
吨
招标编号:FA00000092682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内容的使用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杭甬高速宁波三期项目第SG02标段项目经理部
1.2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1.3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 砂石料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电子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新采购子平台采用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G9221杭甬高速宁波段三期工程威海路至柴桥段第SG02标段(K2+740~K5+911.46)起于宁波市镇海港区输煤廊道处海堤,接本项目威海互通及海域桥梁段,路线向东南方向经过甬江至北仑戚家山街道,再经过小浃江、戚家山至终点沈家湾水库,接本项目SG03标段,全长3.17146km。其中K2+740~K3+844.5由浙江交工实施,剩余段落由中交路建实施。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中交路建实施范围包含跨港区及甬江特大桥P60-P62桩基、下部结构、桥台及上部结构(含合龙段),小浃江特大桥(5跨刚构-连续梁)及东西侧引桥(K4+470~K5+715,长1245m),路基(K5+715~K5+911.46,长196.46m)。
工程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兴中路(如需现场查看请联系项目物装部:李科,电话: 17602636886)
2.2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内容:砂石料 ,物资品种、数量、供货期等详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砂石料,其技术指标应满足行业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材料必须达到本次招标文件中第五章第三条的质量要求
2.2.3 本次招标采购的机制砂、碎石须全部为水洗整形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允许贸易商参与投标。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相关规定。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需提供生产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贸易商的,需提供其代理生产商的生产资质证明文件及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
(3)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近几年财务会计报表或者能够证明投标人财务能力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投标物资在国家、省、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为合格产品;投标人具有近3年内交通运输行业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扫描件各1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3年内在我国高等级公路工程项目使用招标物资(或同类招标物资)的供货业绩至少2份,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至少提供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2份。最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7)各投标单位须在2024年9月9日前将拟投标物资的样品送至项目部做试配试验,样品数量满足项目要求(碎石200kg,机制砂、河沙各100kg),试验结果由项目总工程师、物资部、试验室和供应商共同签字、盖章确认。评标时,依据试验结果是否合格确认投标有效性,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参加评标。
(8)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需有一份承诺书,承诺书中需承诺中标后供应的货物其质量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的要求(国家或行业有更新标准时,按照最新标准执行)和本工程设计图纸的要求。
(9)投标人在项目周边25公里内须配备备料场地,且场地仓储能力不低于2万吨,场地的使用期限不得小于项目招标物资的供货期,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场地租赁合同、自有场地证明等)。仓储能力计算方式为:场地面积*高度(3米)*(1.5吨/方)。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要求贸易商与其代理的生产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贸易商代理的生产商应满足生产商的资格要求。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4.报名确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网址:http://ec.ccccltd.cn/PMS/),进入公告点击参与,参与此次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供应链系统新采购子平台( http://ec.ccccltd.cn)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9日14时00分前汇款至招标指定账户,购买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财务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购买标书后将银行转账的电子回单发送到电子邮箱:1754926561@qq.com,对于未及时发送电子回单或电话联系,导致交纳标书款不能下载招标文件的,标书费不予退还。
开户名称: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五支行
账 号:3100 1505 4000 5002 3202
5.3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中交路建杭甬高速三期第SG02标项目砂石料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4成功递交招标文件费用的供应商于2024年9月9日14时00分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供应链系统(http://ec.ccccltd.cn/PMS/)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4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电子报价表,并上传签字盖章齐全的纸质投标文件扫描件,递交时间为上传成功时间。当电子报价表与投标文件扫描件内容冲突时,以电子报价表数据为准。
6.2逾期未上传或未全部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招标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新采购子平台(网址:http://ec.ccccltd.cn,下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单位:中交路建杭甬高速三期第SG02标项目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兴中路36号中交路建杭甬三期SG02标项目部
杭甬高速宁波三期SG02标项目联系人:李科 联系电话:17602636886
网上咨询联系人:唐春利 联系电话:021-68795588-1606
招标监督机构: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审计部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日
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址 | 供货期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碎石 | 5-16 | 吨 | 50000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兴中路中交路建杭甬高速三期第SG02标项目拌合站 | 2024.10--2026.10 | 300 | 50000 | 水洗整形 |
2 | 碎石 | 16-25 | 吨 | 115000 | |||||
3 | 机制砂 | | 吨 | 40000 | |||||
4 | 河沙 | 中砂 | 吨 | 82400 | | ||||
合计 | 吨 | 287400 | | | | |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单位:中交路建杭甬高速三期第SG02标项目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兴中路36号中交路建杭甬三期SG02标项目部
杭甬高速宁波三期SG02标项目联系人:李科 联系电话:17602636886
网上咨询联系人:唐春利 联系电话:021-68795588-1606
招标监督机构: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审计部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1
河砂
82400
吨
2
水泥混凝土用机制砂
40000
吨
3
碎石
115000
吨
4
碎石
50000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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