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非政府采购(国企)关于安吉灵峰下扇公寓楼、枣园公寓楼物业管理非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jjxzx2023-109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联系人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燕0572-521032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1
公告正文

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安吉七彩灵峰乡村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就《安吉灵峰下扇公寓楼、枣园公寓楼物业管理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AJJXZX2023-109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期

年度预算价

1

下扇公寓楼及枣园公寓楼物业管理服务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小区范围内的房屋管理、公共区块物业整理、环境卫生管理、监控设备管理维护、共用设施设备养护维修、协助维护公共秩序、绿化维护服务、基础设施维护、垃圾投放设施维护、厨余垃圾处理及垃圾分类服务等,其中车库和储藏室按安吉七彩灵峰乡村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年

45.00万元/年

备注

1、本项目单年预算45万元,两年合计预算90万元,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预算价,否则报价无效。

2、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二级物业标准。

3、本项目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采购人对服务满意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禁止转包。

六、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2311月10日至202311月2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发售地点: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

3、标书售价:500/本,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供应商应以电子邮件报名或邮寄形式报名(同时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前应事先联系代理公司。如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将报名资料上传至1219950383@qq.com,联系人:马燕,联系电话:0572-5210322。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21下午14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8号楼二楼206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12月1日下午14:00时

开标地点: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8号楼二楼206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联系人:马燕,联系电话:0572-5210322。

九、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0.00元。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帐,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营业部

   号:33050164712700000706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anji.gov.cn/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答复,并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联系人:郎正,    联系电话:0572-5210252。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按次序纵向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A、报名表;

B、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副本复印件一份;

C、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联系方式;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二、招标代理费用: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十三、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供应商应当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四、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吉七彩灵峰乡村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72-5139326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永康南路晓山佳苑西南侧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燕             联系电话:0572-5210322       0572-5210293

3、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灵峰街道纪工委        联系电话:0572-5339810

地址:浙江安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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