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兰州交通大学2024年教职工国庆超市生活用品提货券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20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7/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甘肃中恒招标有限公司受兰州交通大学的委托,就“兰州交通大学2024年教职工国庆超市生活用品提货券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JD-20240105-HW(LN)
项目名称:兰州交通大学2024年教职工国庆超市生活用品提货券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0(万元)
最高限价:12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①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供应商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④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中任意一种税种的完税证明,零报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申报表或相关证明,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按年缴纳的请提供2023度的纳税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供应商须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在有效期内);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提供其一即可)。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网上获取或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请将本章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1)至(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53098931@qq.com),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邮件内容包含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3.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电汇),售后不退。
户 名:甘肃中恒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峰庆化支行
账 号:2709 0713 0920 0019 550
附言栏请注明:“LZJD-20240105-HW(LN)招标文件获取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15时00分前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交通大学尚德楼1204室
开标时间:2024年8月5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兰州交通大学尚德楼12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兰州交通大学招标中心网页(http://zbzx.lzjtu.edu.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交通大学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931-4955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中恒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中海广场16号楼2128室
联系人:王亚雯
联系方式:15339847177
甘肃中恒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5 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JD-20240105-HW(LN)
项目名称:兰州交通大学2024年教职工国庆超市生活用品提货券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0(万元)
最高限价:120(万元)
采购需求:
品目 | 数量 | 提货券定价 (元/人) | 备注 |
超市生活用品提货券 | 2400人 | 500 | 以实际发放数量为准。 注:供应商须根据评标办法(价格评分标准)予以溢价报价。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①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供应商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④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中任意一种税种的完税证明,零报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申报表或相关证明,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按年缴纳的请提供2023度的纳税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供应商须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在有效期内);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提供其一即可)。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网上获取或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请将本章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1)至(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53098931@qq.com),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邮件内容包含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3.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电汇),售后不退。
户 名:甘肃中恒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峰庆化支行
账 号:2709 0713 0920 0019 550
附言栏请注明:“LZJD-20240105-HW(LN)招标文件获取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15时00分前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交通大学尚德楼1204室
开标时间:2024年8月5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兰州交通大学尚德楼12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兰州交通大学招标中心网页(http://zbzx.lzjtu.edu.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交通大学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931-4955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中恒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中海广场16号楼2128室
联系人:王亚雯
联系方式:15339847177
甘肃中恒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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