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互盈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Y-4419-2022133。
3、采购预算(元):¥758,300.00元,其中: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数量 |
分项预算(元) |
备注 |
1 |
受限制短路试验机 |
1 |
¥297,500.00 |
|
2 |
电子脉冲发生器 |
1 |
¥54,500.00 |
|
3 |
二氧化硫酸性盐雾试验箱 |
1 |
¥112,000.00 |
|
4 |
局部放电综合分析仪 |
1 |
¥86,300.00 |
|
5 |
电池充放电自动测试设备 |
1 |
¥120,000.00 |
|
6 |
二氧化硫测定仪 |
1 |
¥88,000.00 |
|
4、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括:受限制短路试验机、电子脉冲发生器、二氧化硫酸性盐雾试验箱、局部放电综合分析仪、电池充放电自动测试设备、二氧化硫测定仪。
5、合同履行期限: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天) |
备注 |
1 |
受限制短路试验机 |
1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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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子脉冲发生器 |
1 |
5 |
|
3 |
二氧化硫酸性盐雾试验箱 |
1 |
5 |
|
4 |
局部放电综合分析仪 |
1 |
5 |
|
5 |
电池充放电自动测试设备 |
1 |
20 |
|
6 |
二氧化硫测定仪 |
1 |
10 |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以下名单:1.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跳转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2.税收违法黑名单;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0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银丰路万凯银城大厦4楼401室。
3、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所需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每套¥300.00元(售后不退)。
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2年12月20日14: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0日14:3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银丰路万凯银城大厦4楼402室(开标室)。
4、本项目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洽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出席开标会。
五、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南路2号
电话:0769-23077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互盈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银丰路万凯银城大厦4楼401室
联系方式:0769-2166152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传真:0769-21661522
电子邮箱:hyzb_dg@163.com
广东互盈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