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驻马店市纪委宣传教育基地市监委办案留置场所餐饮、住宿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515.1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1/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驻政采购-2021-12-9
预算金额515.16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政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1337391376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驻马店市纪委宣传教育基地市监委办案留置场所餐饮、住宿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1-12-3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驻政采购-2021-12-9
2、采购项目名称:市监委办案留置场所餐饮、住宿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9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2月3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市监委办案留置场所餐饮、住宿服务人员,包括项目经理1人、厨房服务人员49人、餐厅服务人员14人、客房服务人员13人、采购服务人员1人。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驻政采购-2021-12-9A 市监委办案留置场所餐饮、住宿服务项目 驻马店天龙大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文明路 5,151,6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市监委办案留置场所餐饮、住宿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一年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区标准等
四、评审专家名单
魏道如(评标委员会组长)、曹继革、马兴国、林美玲、张红梅(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采购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20,0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驻马店市纪委宣传教育基地
地址:驿城区泰山路与驿城大道交叉口驻马店市纪委宣传教育基地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6639666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中政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厂路70号2幢11层367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3373913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3373913768


相关附件

文件.pdf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