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21990012907154
预算金额4146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024-8236451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梦雨024-22564554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202421990012907154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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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辽宁省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批复》(辽发改交通<2023>444 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 厅关于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辽交公水<2023>295 号)批复,建 设资金来自政府出资,本项目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 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机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起于鞍山市台安县,接拟新建的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止于黑山县万家村东侧,接黑山外环路,全长 33.89 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 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12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7 米,连接线采用双向 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2.5 米。全线共新 建桑林收费站、四家子收费站、黑山主线站 3 处收费站,机电工程主要负责收费 系统、监控系统及通信系统建设。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
(1)施工图设计工作范围包括: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初步设计 优化、施工图设计,设备技术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工程量 清单的编制及施工阶段配合服务工作;配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准或备案。
(2)施工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收费、通信、监控三大系统的实施(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施工安装、系统试运行、调试验 收、用户培训等相关工作)及缺陷修复(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保修保养、系 统运行维护等);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竣工验收图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3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 272 日历天(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9 月 30 日),其中:施 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计划服务周期为 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2 月 15 日,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 2025 年 6 月 1 日~2025 年 9 月 30 日。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4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2011】114 号)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如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或 设计)资质企业名录,投标人名称和资质应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 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满足“资质等级”第 3 项的单位担任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施工份额不得低于联合体 其他成员。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成员在本招 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 用记录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
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设计负责人、施工 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初步设计咨询单位、监理单位、前期工作提供 咨询服务的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 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
4.2 完成注册后,请投标人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 23:59 时(北京时间,下 同)之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
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4.4 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 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 如 有 问 题 , 可 于 规 定 的 时 间 前 将 其 发 送 至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邮 箱 LNCTZBDL@163.com,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 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23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5.3 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电脑等相关解密设备,完成电子投
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4 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 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 tbSoftType=DR;(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 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 tType=tballinclusive;(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 zx1/gczb/jtgc/scxz/。
5.5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辽宁省招标 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上发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nsggzy.com)、《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 w.lnjttz.cn)、《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 出。
7.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
联 系 人:赵先生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 19 号 电 话:024-23878036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 19 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4-82364513
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 372 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 16 层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李女士、徐先生、闫女士
电 话:024-22564554
邮 箱:LNCTZBDL@163.com
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24-23447977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双信封形式综合评分法)
①
评标办法前附表
①“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 制和填写。评标办法前附表是对评标办法正文的修改、补充和细化,应对照评标办法正文中同一编号的条 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时,以前附表的规定为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 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 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
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 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承包人建议书和实施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承包人建议书和实施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 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
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 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 项规定的 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己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 的商务和技术得分。按本章第 2.2.2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建议书和实施方案部分计算 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 B;(3)按本章第 2.2.2 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七位,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 "。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 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 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1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 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 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 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 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 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 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己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 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 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评标价得分 C。评标价
1 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3.4.2 项和第 3.4.3 项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 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 3.4.2 项和第 3.4.3 项的规 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 3.4.2 项至第 3.4.5 项内容不适用。
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评标价得分 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 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
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
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 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
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
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 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 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
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 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 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 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 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 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项目地址 | 辽宁省 | 招标人 |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工程 | 项目编号 | 202421990012907154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省本级预算资金 100.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总投资 | 352807.2756 万元 | 标段(包)数量 | 1 |
项目规模 | 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起于鞍山市台安县,接拟新建的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止于黑山县万 家村东侧,接黑山外环路,全长33.89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 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 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2.5米。全线共新建桑林收费站、四家子收费站、黑山主线站3 处收费站,机电工程主要负责收费系统、监控系统及通信系统建设。 | ||
标段(包)名称 | 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设计施 工总承包 | 标段(包)编号 | 202421990012907154001 |
标段(包)性质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工程总承包(EPC)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行政主 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 确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交通工程 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 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 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标段(包)质量 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 施工要求的质 量标准: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 ||
标段(包)招标范围 | (1)施工图设计工作范围包括: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 设计,设备技术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施工阶段 配合服务工作;配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准或备案。 (2)施工总承包工作范围包 括: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收费、通信、监控三大系统的实施(包括但不限于设备 材料、施工安装、系统试运行、调试验收、用户培训等相关工作)及缺陷修复(包括但不 限于售后服务、保修保养、系统运行维护等);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竣工验收图等相关后 续服务工作。 | ||
投标保证金 | 40 万元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电汇 |
标段(包)供货 /服务/特许经营 开始/开工 日期 | 2025-01-01 | 标段(包)供货 /服务/特许经营结 束/竣工 日期 | 2025-09-30 |
项目负责人资格 条件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拟任设计负责人(1 名):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 5 年(指任职时段截止日在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标段设计合同额不少于 60 万元”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改造)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必须含通信、监控、收费等三大系统中的任意一个系统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投标 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联合体牵头人)拟任施工负责人(1 名): |
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 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 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 5 年(指任职时段截止日在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标段合同额不低于 3000 万元”高 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改造)工程的机电工程(合同内容中必须包含通信、监控、收 费等三大系统中的任意一个系统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且目前 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联合体牵头人)拟任 技术负责人(1 名):具备机电工程(或交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 5 年(指任职时段截止日在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标段 合同额不低于 3000 万元”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改造)工程的机电工程(合同内容 中必须包含通信、监控、收费等三大系统中的任意一个系统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总工),且目前无在岗项目。 注: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 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 够从该项目撤离)。> | |||
标段(包)估算价 | 4146 万元 | 标段(包)文件售价 | 0 元 |
标段(包)开标地点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 109 号) | ||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接受 | 联合体 投标要求 |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满足“资质 等级”第 3 项的单位担任联合体 牵头人,且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 施工份额不得低于联合体其他成 员。 |
是否兼投 | 否 | 是否兼中 | 否 |
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 | 2024-10-23 20:00至 2024-10-28 23:59 | 招标文件获取方 式 | 网上获取 |
招标文件获取地 址 | 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 /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和参 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请各投 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 标文件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 | 2024-12-23 09:30 | 投标文件递交方 法 | 网上递交 |
递交地址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 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 ||
开标时间 | 2024-12-23 09:30 | 开标方式 |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开标方式描述 | 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电脑等相关解密设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发布媒介 |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省交通 运输厅网站、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 ||
关于保证金的 |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 |
特殊说明 | 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 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 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 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 ||
其他公告内容 | 其他内容详见附件 | ||
监督部门 |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 | 项目来源 |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赵先生 | 监督部门电话 | 024-23878036 |
招标人 |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 邮箱 | lngczbgs@126.com |
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 ||
联系人 | 张先生 | 电话 | 024-82364513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邮箱 | LNCTZBDL@163.com |
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 372 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 16 层 | ||
联系人 | 李梦雨 | 电话 | 024-22564554 |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 等级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必须具有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 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具有住房和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 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财务 要求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在 2023 年度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 债比大于 1。 |
企业 业绩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在近 5 年(指 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 1 个“标段 设计合同额不少于 60 万元”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改造)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必须包含通信、监控、收费等三大系统中的任意一个系统工程设计)。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在近 5 年(指 交工验收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 1 个“标段合同额 不少于 3000 万元”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改造)工程机电工程(合同内容中必须 包含通信、监控、收费等三大系统中的任意一个系统工程)的施工业绩。 |
主要 人员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拟任设计负责 人(1 名):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 5 年(指任职时段截止日 在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标段设计合同额不少于 60 万 元”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改造)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必须含通信、 监控、收费等三大系统中的任意一个系统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联合体牵头人)拟任施工负责 |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人(1 名):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 5 年(指任职 时段截止日在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标段合同额不低于 3000 万元”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改造)工程的机电工程(合同内容中必须包含 通信、监控、收费等三大系统中的任意一个系统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 经理),且目前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联合体牵头人)拟任技术负责 人(1 名):具备机电工程(或交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 5 年(指 任职时段截止日在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标段合同额不 低于 3000 万元”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改造)工程的机电工程(合同内容中必须 包含通信、监控、收费等三大系统中的任意一个系统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 术负责人或项目副总工),且目前无在岗项目。 注: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 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 术文件)形 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政府官方网站查询信息)、资质证书(或 政府官方网站查询信息)一致 |
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 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 ||
工程分包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 | ||
承包人建议书和 实施方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7 款规定 | ||
投标报价 |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电子文件要求 | 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 唯一标识软硬件设备投标的(如:MAC 地址、标书制 作特征码、标书唯一特征码等) | ||
2.1.2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 术文件)资 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政府官方网站查询信息)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1 的规定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2 的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 的规定 | ||
企业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4 的规定 | ||
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5 的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第 1.4.4 项、第 1.4.5 项规定 | ||
2.1.3 | 第一个信封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商务及技 术文件)响 应性评审标 准 | 计划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安全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 款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
承包人建议书和 实施方案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 | ||
其他要求 | 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2.1.1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 件)形式评 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政府官方网站查询信息)、资质证书(或 政府官方网站查询信息)一致 |
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未提交调价函 | ||
电子文件要求 | 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 唯一标识软硬件设备投标的(如:MAC 地址、标书制 作特征码、标书唯一特征码等) | ||
2.1.3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 件)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5 项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评分标准)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1)承包人建议书和实施方案:30 分 (2)主要人员:6 分 (3)企业业绩:9 分 (4)企业信誉: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1)评标价:5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评分标准) |
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 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 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 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计算错误,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 则运算错误;2、未按约定的规则,多计或少计参加评 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 一、评标价(A) 评标价=投标函的文字报价 如果投标文件出现以下 1~3 任一情况,不参加评 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1.未按要求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或低 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90%; 3.无法确定投标报价具体数值; 投标文件存在以上 1~3 任一情况,但招标人在第 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未发现的,视为计算过 程中基础数据取用错误,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予 以修正。投标文件未出现以上 1~3 情况的,均参加评 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二、评标价平均值(B)计算方法 1 如果所有评标价均低于 90%*C 值(最高投标限价 的 90%),则评标价平均值(B)直接为 90%C 值(最 高投标限价的 90%)。否则,按以下方式计算评标价平 均值(B): 1.评标价初始平均值(B1) 所有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 值为评标价初始平均值 B1。 评标价初始平均值(B1)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 第八位“四舍五入”。 2.评标价区段平均值(B2) 根据下述区段计算评标价区段平均值(B2.1、B2.2、……、B2.15、B2.16),各区段平均值为该区段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评分标准) | ||||||||||||||||||||||||||||||||||
内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B2.2 为“1.03*B1(不 含)~1.035*B1(含)”范围内的所有评标价的算术平 均值。评标价区段平均值(B2)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 后第八位“四舍五入”。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评分标准) |
段平均值。如:无 B2.1、B2.3、B2.9、B2.15 等区段平 均值,即 B2.1、B2.3、B2.9、B2.15 以及其权重均等于 0,则评标价平均值 B=<0.0*0.0+0.3*B2.2+0.0*0.0+1.0*(B2.4+B2.5+……+B2.8+0.0+B2.10+……B2.12+B2.13)+0.5*B2.14+0.0*0.0+0.1*B2.16>/<0.0+0.3+0.0+1.0+1.0+1. 0+1.0+1.0+0.0+1.0+1.0+1.0+1.0+0.5+0.0+0.1>。 三、评标价平均值(B)计算方法 2 根据所有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个数用 P 表示)计算评标价平均值(B)。C 为招标人设定的 最高投标限价。评标价平均值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 第八位“四舍五入”。 1.当 P=0 时,即所有评标价均低于 90%*C 值(最 高投标限价的 90%),则评标价平均值(B)直接为 90%*C 值(最高投标限价的 90%)。 2.当 0<P≤5 时,评标价平均值(B)为 P 个评标 价的算术平均值。 3.当 6≤P≤9 时,在 P 个评标价中,去掉 1 个最高 值和 1 个最低值后的其余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 平均值(B)。 4.当 P≥10 时,在 P 个评标价中,去掉 P1 个最高 值和 P2 个最低值后的其余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 价平均值(B)。 P1=Q1,P2=Q2。Q1、Q2 是在取值区间(1~Q)中随机抽取的两个数值,较大的数值为 Q1,较小的数 值为 Q2。Q=INT(P/5),即 Q 为(P/5)向下取整。 四、评标价平均值(B)计算方法 3 根据所有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个数用 P 表示)计算评标价平均值(B)。C 为招标人设定的 最高投标限价。评标价平均值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 第八位“四舍五入”。 1.当 P=0 时,即所有评标价均低于 90%*C 值(最 高投标限价的 90%),则评标价平均值(B)直接为 90%*C 值(最高投标限价的 90%)。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评分标准) |
2.当 0<P≤5 时,评标价平均值(B)为 P 个评标 价的算术平均值。 3.当 P=6 或 7 时,在 P 个评标价中,去掉 1 个最高 值和 1 个最低值后的其余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 平均值(B)。 4.当 P≥8 时 (1)首先,在 P 个评标价中,去掉 P1 个最高值和 P2 个最低值。 P1=Q1,P2=Q2。Q1、Q2 是在取值区间(1~Q)中随机抽取的两个数值,较大的数值为 Q1,较小的数 值为 Q2。Q=INT(P/5),即 Q 为(P/5)向下取整且最 小为 1。 (2)然后,将其余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列,对排列 第(1、1+R、1+2R、……、1+SR)的评标价进行算术 平均,该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平均值(B)。 R 为随机步距,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取值范围为 3、4、5。 S 为步距个数,S=INT<(P-P1-P2-1)/R>,即 S 为 <(P-P1-P2-1)/R>向下取整。 五、评标基准价(D) D=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评分标准)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 准价 | |
2.2.4(1) | 承包人 建议书 和实施 方案 (30 分) | 设计施工总承包 管理方案 (5 分) | 1.提供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案的,得基本分 3.0 分;2.在此基础上,根据投标人对工程的理解及总体思路的 合理性、针对性以及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实施与设计 施工进度计划方案的合理性、针对性,方案编写优的 加 1.4~2.0 分;良好的加 0.7~1.4 分;一般的加 0~0.7 分。 |
初步设计的优化 建议 (5 分) | 1.提供初步设计的优化建议的,得基本分 3.0 分;2.在此基础上,根据投标人初步设计的优化建议的合理 性、针对性,建议编写优的加 1.4~2.0 分;良好的加 0.7~1.4 分;一般的加 0~0.7 分。 | ||
施工方案总体描 述 (5 分) | 1.提供施工方案总体描述的,得基本分 3.0 分; 2.在此基础上,根据投标人施工方案总体描述的合理 性、针对性,方案编写优的加 1.4~2.0 分;良好的加 0.7~1.4 分;一般的加 0~0.7 分。 | ||
施工队伍及施工 组织计划 (5 分) | 1.提供施工队伍及施工组织计划的,得基本分 3.0 分;2.在此基础上,根据投标人施工队伍及施工组织计划的 合理性、针对性,方案编写优的加 1.4~2.0 分;良好 的加 0.7~1.4 分;一般的加 0~0.7 分。 | ||
安全生产与文明 施工措施 (5 分) | 1.提供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措施的,得基本分 3.0 分;2.在此基础上,根据投标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措施的 合理性、针对性,方案编写优的加 1.4~2.0 分;良好 的加 0.7~1.4 分;一般的加 0~0.7 分。 | ||
售后保修保养、系 统运行维护服务 体系 (5 分) | 1.提供售后保修保养、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体系的,得基 本分 3.0 分; 2.在此基础上,根据投标人售后保修保养、系统运行维 护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方案编写优的加 1.4~2.0 分;良好的加 0.7~1.4 分;一般的加 0~0.7 分。 | ||
2.2.4(2) | 主要 人员 (6 分) | 设计负责人(2 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得基本 分 1.2 分; 2.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 5 年(指任职时段截止日在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投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评分标准) | |
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的“标段设计合同额不 少于 60 万”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改造)工程的 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必须含通信、监控、收费 等三大系统中的任意一个系统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 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每增加一个加 0.8 分,最多 加 0.8 分。 | |||
施工负责人(2 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得基本 分 1.2 分; 2.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 5 年(指任职时段截止日在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的“标段合同额不低于 3000 万元”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改造)工程 的机电工程(合同内容中必须包含通信、监控、收费 等三大系统中的任意一个系统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 经理业绩(或项目副经理),每增加一个加 0.8 分,最 多加 0.8 分。 | ||
技术负责人(2 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得基本 分 1.2 分; 2.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 5 年(指任职时段截止日在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的“标段合同额不低于 3000 万元”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改造)工程 的机电工程(合同内容中必须包含通信、监控、收费 等三大系统中的任意一个系统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 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总工)业绩,每增加一 个加 0.8 分,最多加 0.8 分。 | ||
2.2.4(4) | 企业 业绩 (9 分) | 设计业绩 (4 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企业业绩最低要求)的,得基本 分 2.4 分; 2.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企业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设计 任务的成员)近 5 年(指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 1 个“标 段设计合同额不少于 60 万”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评分标准) | |
建或改造)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必须含 通信、监控、收费等三大系统中的任意一个系统工程 设计)业绩,每增加 1 个加 0.8 分,最多加 1.6 分。 | |||
施工业绩 (5 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企业业绩最低要求)的,得基本 分 3.0 分; 2.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企业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联 合体牵头人或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其他成员<如有>)近 5 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 1 个“标段合同额不少于 3000 万元”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改造)工程 机电工程(合同内容中必须包括通信、监控、收费等 三大系统中的任意一个系统工程)的施工业绩,每增 加 1 个加 1.0 分,最多加 2.0 分。 | ||
企业信誉 (5 分) | 1.根据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 设计任务的成员)上两年度(以最新公布为准,公示 期除外)在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设计 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具体信用评价等级的认定原则详 见注解)被评为 AA 级信用等级得 2.5 分,上一年度 AA 级信用等级得 2.0 分、A 级信用等级得 1.5 分、B 级信用等级得 1.0 分、C 级信用等级得 0.5 分、D 级信 用等级得 0 分。 2.根据投标人(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联合体牵头人和 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其他成员<如有>)上两年度(以 最新公布为准,公示期除外)在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发布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具体信用评 价等级的认定原则详见注解)被评为 AA 级信用等级 得 2.5 分,上一年度 AA 级信用等级得 2.0 分、A 级信 用等级得 1.5 分、B 级信用等级得 1.0 分、C 级信用等 级得 0.5 分、D 级信用等级得 0 分。 注:1.设计或施工任务由多方共同承担时,按其中信用 评价等级最低的认定; 2.企业具备有效的辽宁省公路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评分标准) | |
用评价等级时,投标信用评价按其认定;不具备时,投标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以下原则认定: (1)具有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全国综合信 用评价等级认定。 (2)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企业注册地省 级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3)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和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 等级的,根据“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 询结果,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 A 级认定,有不良行为 记录但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 B 级认定,三年内 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 C 级认定。 (4)上两年度是指 2023 年和 2022 年。 | |||
2.2.4(3) | 投标 报价 评分 标准 (50 分) | 评标价得分按照下面规定计算: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 D 时得满分(50 分),每高于 D 一个百分点扣 0.5 分,每低于 D 一个百分点扣 0.25 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 用公式表示如下: F 1F/ D 1D / 100E D 式中:D=评标基准价 D1=投标人的评标价 F=50 F1=评标价得分 若 D1D,则 E=0.5;若 D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1 | 1、评标办法 本条细化为: 1.1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进行初步评审,并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初 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及评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七人(含)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1.2 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入第二个信封的评审,其第二个信封 在监督人的监督下进行开标;未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进入第二个信封 的评审,其第二个信封原封退回,不参与第二个信封的开标。 1.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进行初步评审,对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标价评分,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 第一个信封与第二个信封得分之和,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 选人推荐排序,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当两家及以上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等时,若评标价不相等,以评标价较低者优先;当两家及以上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推荐顺序则依次依据“承包 人建议书和实施方案得分”、“主要人员得分”、“企业业绩得分”、“企业信誉得分”由 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确定,若“企业信誉得分”也相等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其 推荐顺序。 1.4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 1.5 若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且参与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在 3 个及以上的,招标 人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开标;在对第二个信封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 3 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否决全部 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若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且参与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评标委员会 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 标人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第二个 信封评审时仍有权否决这一标段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第二个信封评审时否决全 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
3.9.2 | 第 3.9.2 项细化为: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 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 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 为同意评标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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