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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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合水口实验学校公开征集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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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必需的评审场地、电脑设备、录音录像监控设备和网络设施等,具备开展电子化招投标的条件; 3.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公布的我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从业名录内;(http://zfcg.sz.gov.cn/); 4.报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无价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量化打分,以评标总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确定中标供应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 6.评审委员会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供应商进行评审、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评分。评委会在评标时,按照以下量化的评审因素,对进入该阶段评审的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和比较。 |
项目预算金额: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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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报名材料(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按顺序排列,格式自定) 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材料; 二、提供我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从业名录证明材料(请提供系统截图); 三、其他资料: 1.投标人业绩,2.履约评价,3.评标场地情况,4.拟派项目负责人(限1人),5.拟派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6.企业配套设施,7.项目实施方案,8.档案管理制度,9.诚信情况。 四、以上材料于6月30日前,将纸质文件(一正三副)送到深圳理工大学附属实验高级中学B113,并将扫描件发送至szgmhsk@vip.163.com邮箱。联系电话:陈老师,0755-277317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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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合水口实验学校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华裕路2222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55-27731734 公告日期:2024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