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省商业集团浙东区域临海服务区面馆经营项目招商公告(第1期)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梁郑兵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浙江省商业集团浙东区域临海服务区面馆经营项目招商公告(第1期)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区经营服务品质,从多元化、差异化、品牌化等方面优化现有业态格局,现特发布浙东区域所辖临海服务区面馆经营项目招商公告,请各位详细审阅,如有经营意向及意向品牌资源,按照方案内容与我司沟通接洽。
一、基础信息
服务区
所属路段
断面流量参考(辆/日)
其他需说明事项
临海
S28台金高速
33000
——

表1 服务区基础信息情况
1.本次计划招商服务区范围:浙东区域所辖临海服务区。
2.服务区整体考虑因素:①上述服务区断面流量仅为参考数,实际流量与预估数可能存在差异,请合理预估项目收益,并做出合理的市场报价;②乙方门店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定价,不得高于该品牌城市(优先以杭州市区门店为参照标准)标准连锁门店定价体系;项目参与方完全接受并执行商业集团制定及出台的相关价格管理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定价、限高价设定、商品或服务保障充足性、会员价格设置等政策要求);③意向单位需提报附件《经营品种表》(见附件2),包括主要经营品种、辅助经营品种,项目参与方应报送商品或服务定价执行标准及详细清单;④本项目执行商业集团相关合同模板(包括后期调整格式),意向单位需予以认同;⑤本项目营业收入采用“代收代付”(营业款次月返还至商户签约主体对公账户)模式,意向单位需根据商业集团要求配合执行;⑥签约主体一致性要求:后期中标单位应与项目合同签订单位、项目营业执照单位一致(分公司类型可视同为一致);⑦遵守服务区防污染治理相关规定,不得提供(含有偿)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吸管,提倡使用环保购物袋。
     1.拟招商项目:本次计划招商项目如下:
服务区
项目(定向)
规划品类
年限低基准营业额(万)
提成比例
合同期限
备 注
临海
面条
295
28%
三年
1.经营场地:现面馆位置,双侧经营,门店编号N11、S11,详见附件4。
2.项目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

注:此项目限低价为项目竞价谈判模式限低价。
表2 服务区项目限低价条件
项目点位及具体信息请联系项目招商负责人,具体项目位置及经营区域现状条件请现场核对确认,如项目所需用电量、排烟系统等门店所需必要物业条件,如物业条件无法满足项目需求,后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2.现场对接:为方便各意向单位考察意向服务区资源,增设相关服务区联系人信息渠道:
服务区
所属路段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备注
临海
S28台金高速
杨珊珊
13906765133


表3 服务区项目联系人信息表
三、招商条件
1.招商基础条件:根据公司《招商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本次参与招商(品牌)项目应至少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入围:
具体类别
范围
品牌项目
国际国内知名品牌、行业标杆品牌、省市地域知名品牌(具体需经商业集团招商委员会审核认定)
地方特色项目
具有地域标志性特色项目(对品牌与规模无刚性规定,经营主体可为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具体需经商业集团招商委员会审核认定)
普通经营项目
除品牌项目和地方特色项目外(经营主体原则上应为企业法人)

表4 品牌分级管理表
2.特别说明:本次招商公告仅对意向单位信息资料进行收集及项目适宜性评估,并根据意向单位资源情况、品牌资质情况及服务区规划综合考虑后续具体接洽形式。
3.品牌授权:如品牌方授权多家单位参与同一标的项目招商工作,该品牌项目及其意向报名单位将不纳入本次招商中。
四、意向单位关注事项
1.装修设计:考虑到服务区形象的整体性,各经营(中标)项目装修风格、店招设计应与服务区整体装修风格保持协调一致,相关设计方案在通知中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上报服务区审核,经内部审核通过后根据服务区具体时间安排再行进场装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装修、调试及开业。若中标单位无法在预定时间内完成设计或装修(或有其他情况导致服务区无法按时开业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承接相关项目。
2.招商监督:此次招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监督电话:0571-87026987。
3.其它:如对政策及项目有疑问及咨询事项,可联系临海服务区:梁郑兵(13757625680)。
请意向单位对服务区相关情况自行根据市场情况客观测算,对意向服务区(点位)意向品牌项目及时进行意向登记(详见附件1),并将附件1和附件2发送至邮箱:zjsyzs@126.com (浙江商业集团官方邮箱,请注意邮箱名称,切勿发错,报名邮件标题名称要求:请按“XX服务区XX项目报名资料——XX单位”发送,意向登记表需加盖公章),本次意向登记时间截止至2024年1月23日(周二)下午16:00(具体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经后期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相关单位进入第二轮招商环节,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轮意向登记表的意向单位,视同放弃参与此次上述服务区第一轮招商工作。
 
附件1:《XX品牌项目经营意向登记表》
附件2:《XXX品牌XXX项目经营品类表》
附件3: 商业集团服务区项目经营合同(提成类项目)
附件4: 临海服务区业态布局图(仅供参考)
 
附件2: 《XXX品牌XXX项目经营品类表》.docx
附件1:XX品牌项目经营意向登记表.doc
附件3:商业集团服务区项目经营合同(提成类项目).docx
附件4:临海服务区业态平面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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