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蓟州区下窝头镇康富村程白路边沟坡1116米树段经营权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4/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天津市蓟州区下窝头镇康富村程白路边沟坡1116米树段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3-04-10 14:4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下窝头镇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下窝头镇康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蓟州区下窝头镇康富村党群活动中心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下窝头镇康富村程白路边沟坡1116米树段经营权 | ||
资产权益 | |||
挂牌价格 | 1000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其他须知:1、水、电、路等标的情况可前往现场查勘,报名前未查勘视为接受现状;2、承包期间承包方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标的,承包期间负责承包区环境卫生达标。3、实际转出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4、合同期满后乙方的投资费用甲方不予任何补偿,原下窝头镇政府在公路路肩栽植的风景林木予以保留,承包者不得破坏;承包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一次性砍伐所有树木,采伐完毕承包区无条件由甲方收回,否则承包区内树木资产在合同超期部分增值无条件归甲方(树木增值按照树木总价值除以树木生长年限计算);5、此次交易在天津农交所产生的交易鉴证服务费由承包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6、竞价保证金,竞得者:在扣除交易鉴证服务费后折抵为合同首期价款,剩余部分不计息退还竞得者(如不足以折抵时,剩余价款需竞得者自竞价结束3个工作日内补缴至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保证金账户,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合同);未竞得者:原数原路退回;7、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此条款,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此条款产生的纠纷,发包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竞得者以此条款原因为借口不与发包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竞得者违约,竞得者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发包方所有,该标的由发包方在天津农交所重新挂牌。8、受让方承担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平台收取的合同鉴证费。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竞价发包 | ||
转出用途 | 林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5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20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0797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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