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乐桥镇2024年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更正公告[2024]
2024年06月13日 18:0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庐江县乐桥镇2024年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庐江县乐桥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13日 18:0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6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6月1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东柱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87760909 | ||
采购单位 | 庐江县乐桥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乐桥镇京徽路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1-8776090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越城路2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1-87324695 |
庐江县乐桥镇2024年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ANNZN00202
项目名称:庐江县乐桥镇2024年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þ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将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主要物资供应、机械进场计划评分标准中的“进场数量”字样删除。
2、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7.5.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更正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期竣工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合同价款的0.03%违约金,延期竣工56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连带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最高限额为本合同价款的5%”。
3、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3.2.1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更正为“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发包人给予警告并发出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项目经理社会保险的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人索赔”。
4、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更正为“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还应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失。确需更换的须在签订合同后,报经发包人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
5、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更正为“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还应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失。确需更换的须在签订合同后,报经发包人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
6、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3.3.5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更正为“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发包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人索赔”。
7、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6.1.2(2)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更正为“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因发包人原因,工程每延期竣工一天,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0.03%违约金,最高限额为本合同价款的5%,延期竣工56天以上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连带损失”。
更正日期:2024年6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庐江县乐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乐桥镇京徽路9号
电 话:0551-87760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越城路20号
联系方式:0551-873246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工
电 话:0551-87324695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