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机务段段办公楼客梯、材料科货梯委外日常维保项目(ZJW2023-06)询价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机务段对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机务段段办公楼客梯、材料科货梯委外日常维保项目
二、项目编号:ZJW2023-06
三、项目内容:
包件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段办公楼客梯委外日常维保(24个月)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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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段材料科货梯委外日常维保(24个月)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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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1.投标方每月两次按计划派取得电梯维修专业资质技术人员,对电梯进行详细的定期检查、调整、润滑、清洁、应急服务工作。每年配合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年检,使设备得到必要的检查、测试、调整和校验,检验费由招标方负责;
2.投标方提供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接到故障报活后,30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处理。
3.投标方对所维保电梯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及相关规定进行维保并达到相关要求,维保时必须有电气特长维保员、机械特长维保员各一名,并配备好所需防护用品;
4.正常维保填写《电梯保养见证单》,应急修理填写《电梯故障处理记录》,所填单据在完工后由用户管理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5.投标方客服部将通过现场检查、电话回访等方式保持与招标方的密切联系,确保电梯的维护保养质量,并及时根据招标方意见完善服务品质;
6.投标方设立用户24小时客服电话随时接受用户的故障报修和对服务质量的投诉。
7. 包件1要求投标方需提供有效期内日立电梯原厂授权书。
四、资格条件及商务条款
(一)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维修能力的商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包件1、包件2投标人具备特种设备的维修资质,并须提供特种设备电梯维保合格证。
3. 投标人不存在原铁道部或中国铁路总公司、各局集团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招投标、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需附声明)。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主要商务条款:
1.合同签订主体:郑州机务段;结算单位:郑州机务段
2.维保时间及地点:中标方按合同要求对电梯开始进行维保。
3.验收:每次维保服务后由招标方和中标方按合同有关要求共同进行验收。发现问题时,由中标方负责无偿整修,如中标方不能无偿整修,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
4.质量保证期:更换新品配件质保期为更换之日起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维修部位发生非人为原因损坏,由投标方无偿进行修复或更换。
5.售后服务:在维保期内接到招标方故障或配件损坏通知后,中标方须在24小时内响应,3日内修复或更换完毕。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投标方按合同及投标书承诺进行维保,投标方按招标方规定时间提供维修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按段财务付款计划付至投标方银行账户。
7.合同解除:任何一方无故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双方协商处理。
双方经协商解除或终止合同后,投标方应退回未完成部分的维保费用;
8.违约责任:(1)一方当事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3)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单方面擅自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标的额5%的违约金。
(5)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年检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担电梯复验费用,因此导致电梯停机不能使用的,每停机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
(6)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八)项规定的,每逾时30分钟的,向甲方支付100元的违约金,因乙方维护保养原因发生人员被困,给被困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未取得或丧失相应的电梯维护保养资质,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合同履行期:合同履行期为2年。
五、投标报名
5.1报名须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完成注册并进入主页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点击招标(试)完成项目报名,未通过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投标人在国铁平台完成项目报名后,请将(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询价报名登记表》发送到邮箱(邮箱地址:zjwjcb@aliyun.com)至采购方,并与郑州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确认。
六、报价要求:
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1.报价时,应针对询价项目进行报价,并最终报出总价。报价供应商需做出以下承诺:报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联系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被宣布无效。
2.请于2023年03月02日17:00点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所有报价为到站价(含增值税价格,含运杂费等)。报价内容应包括报价单原件,附件1询价报名登记表、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法人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报价产品资质证明、服务承诺、法人代表授权书、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基础信息”截屏打印件等材料。所有报价材料须加盖公章后,胶装成书本状的报价文件,一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一并密封后特快专递至郑州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68343093)。提交时间以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3.报价内容应包括报价单原件(包括不含税单价、税率、含税单价、不含税总价、含税总价,其中不含税价格保留2位小数);所有报价必须打印,手写或涂改的均为无效投标。
4.报价文件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并注明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5. 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询价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 询价方收到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后被视为报价供应商已核实过采购物资相关信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8. 通讯方式:郑州市金水区二环支路3号郑州机务段北检修车间307室
邮编:450053
联系电话:053-43093(路电),0371-68343093(市电)
技术咨询:0371-68341493(王工)
七、采购规则:
1.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原则。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价格低于成本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的除外。
2.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我们将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发布结果公示,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结束后30日内携带资质原件到郑州机务段进行资质复核并签订合同,逾期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评标时间为2023年03月03日,投标人无需出席评标现场。
2.投标人在报名参加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书面告知招标方,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招标人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附件1:询价报名登记表
郑州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
2023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