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yzc99000100z20241630856
预算金额4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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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扬州市京华梅岭中学校园安全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06000 元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项目需求详情
项目需求
保安人员的工作要求:
用工要求(总人数不少于7人)
(1)、保安队长:3年以上安保管理经验,持有高级保安员证,具有学校安全管理工作1年以上经验,具有校园管理经验,受过专业培训,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强,懂管理,会做思想工作,年龄在55岁以下,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服务水平。
(2)、保安人员:持有保安员证,年龄必须在55周岁以下,体貌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能协助学校德育处准*化管理学生;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严格遵守保安从业规范。
2.2服务要求
2.2.1保安主要职责和具体管理事项:
(1)、配备不少于7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年无休。
(2)、规范上岗,保安员执行勤务时,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统一的保安标志(保安服装、保安标志需经采购人确认)。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装备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值班时立姿挺直,不倚不靠。不酒后上岗,不脱岗、串岗、睡岗。大门正常关闭,不得大门敞开、自由进出。
(3)、做好传达室内、校门周围及校门广场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持校门区域清洁,查验所有进出人员(教师、学生、后勤工作人员、培训人员)的进出;严禁收废旧、小商贩、推销员等闲杂人员进入校内。
(4)、学生进出校门,要认真检查胸卡,按学校规定放行。对无胸卡、持假卡学生进行登记,并送相关部门处理。学生特殊情况需离校的,要凭学生处统一印制并盖章的“出门证”或值班领导的书面证明出门。
(5)、来客来访应主动询问,并与被访人联系核实后登记放行,人员和访客进出校门严格按照政府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来执行。
(6)、家长给学生送钱送物,上课期间不得入内,并联系班主任通知学生到校门口迎接。
(7)、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或新闻媒体到校采访,应及时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经同意后放行。
(8)、教职工机动车辆凭登记车号从西门放行,外来机动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进入的,经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履行登记手续后放行,规范校园停车,指挥校园所有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
(9)、学校任何物品出门,要认真检查核对,凭后勤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放行,并在值班记录上做好登记说明。及时巡查并禁止学生外卖进入校园,管理校园周边车辆排放,催离流动摊点,及时发现校门口滞留学生或社会闲杂人员,并主动劝离。
(10)、*期间要坚决严格按照政府和学校的要求查验各种码并测温。
(11)、充分利用监控等技防设施,加强对学校围墙看护,防止学生或外来人员翻墙,加强对学生车棚的管理和巡查,防止车辆丢失。
(12)、加强对校园的安全巡查,尤其是中午11:30至下午上课前、下午放学至晚自习上课前、晚自习下至学生睡觉前要不间断的对校园进行巡查,对可疑人员要询查盘问,及时报告。发生意外情况要及时向学生相关部门或校总值班报告,如实填写夜巡值班记录。
(13)、晚班巡逻员夜里在监控室值班,巡查夜里校园和停车场各个监控角落所有安全情况。
(14)、遇有学校开学、放假、大型集会、周末社会考试等重要活动,要义务增派保安人员,加强校门口的交通管理,维持好校园秩序。
(15)、发现学生打架斗殴、社会闲杂人员骚扰滋事等违纪违法事件,要依法处理,不得随便打骂,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或值班领导汇报,必要时可直接打110联系。
(16)、协助进行消防宣传(消防轮训、利用标语和牌示进行宣传等);发生初起火灾事故时,积极组织扑救,并及时报警;定期组织及安排一般性消防检查,及时发现火险隐患;协助相关部门及时消除火灾苗头和隐患;建立保安义务消防队,抓好消防技能训练;明确火灾紧急疏散程序,做好疏散的准作,人员疏散为主为先,转移抢救贵重物品在后;
建立保安消防工作档案;制定灭火方案及重点部位保卫方案。
(17)、查验学生、教师快递,禁止管制刀具、危险化学品等违禁物品进校。
(18)、严格遵守学校门卫安保的各项要求。
二、考核内容
2.1、达到下面任一条,校方都可以终止合同
2.1.1、因管理不到位被校方(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两次通报整改仍存在管理漏洞。
2.1.2、管理混乱,人员配备不足,经查实有转包情况。
2.2、八条禁规,触犯每一条禁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罚乙方保安服务费100-200元。若涉及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赔偿的,将根据相关处理意见,由公司赔付必要的赔偿金(足额时直接扣除)。
2.2.1、保安人员酒后上岗或当班喝酒。
2.2.2、保安人员对学生出门、公共及大宗物品进出门,不严格履行手续。
2.2.3、保安人员未经同意无故脱岗或当班时间干私活,对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不查不问。
2.2.4、向学生索取钱物,提供不当便利。
2.2.5、偷、拿学生及学校的公私财物。
2.2.6、工作不到位,经提醒后,24小时内拒不整改。
2.2.7、因自身工作失职,导致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2.2.8、罢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3、十项违规,每发生一项违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罚乙方保安服务费10-100元。
2.3.1、未履行来客、来访人员的电话确认、有效登记手续。
2.3.2、学生进出查卡不严格,发生学生无卡、假卡进出现象。
2.3.3、学生外卖从校门或围墙进入校园不加巡查和阻拦。
2.3.4、对校园周边车辆排放不加管理,流动摊点不做催离。
2.3.5、对校门口滞留学生或社会闲杂人员不管不问,影响学校形象。
2.3.6、未按规定对进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放行、停泊管理。
2.3.7、未按规定进行校园日间、夜间巡查,未能及时发现学生校内群殴、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发生校内失窃事情。
2.3.8、学校信件处理不及时,对学校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信件管理不当,导致信件毁损。
2.3.9、当班时间着装不整,不按要求佩戴防护器械,传达室内外卫生较差,严重影响学校形象。
2.3.10、保安人员因发泄个人不满情绪,有意散布不好言论,对学校的声誉造成影响。
2.4常规工作考核
2.4.1、据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及要求实施计分考核。基准分值为100分,具体考核每月一次。
2.4.2、服务费与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挂钩。每月考核得分达到90分(含90分)的为合格。当月考核不合格的,每低1分,扣除当月应付服务费的2%。如单月得分低于60分或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5考核说明
2.5.1、甲方负责考核的检查,发现触犯“八条禁规”或“十项违规”的,及时通知乙方管理人员,必要时乙方管理人员要到现场确认,甲方及时书面通知乙方考核处理结果,乙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2.5.2、扣罚费用在乙方的保安服务费结算时扣除,不够扣除时有乙方负责缴纳。
三、具体管理事项和要求
3.1、质量目标要求
3.1.1.依托行业标准,根据校方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校园保安工作制度、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
3.1.2.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严格管理,保障学校校财产和师生人身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
3.1.3.全年无责任事故和责任案件发生,师生有安全感,对校园保安服务满意率在95%以上.
3.2、安保服务要求
3.2.1.树立“服务第一,业主至上”的思想,切实维护学校与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2.2.管理坚持原则、慎密严谨;服务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高度警惕、有理有节;
3.2.3.依法办事,文明执勤,不与师生发生争吵,杜绝保安与师生发生冲突,禁止保安出手伤及师生人生安全,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3.2.4..师生有求必应,有险情必出。
3.2.5.学校保安人员肩负着学校安全保卫重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遵守保安职业道德,按要求在岗轮流值班,不得擅自离岗。
3.2.6. 态度和蔼、语言谦虚,不急不躁,认真细致;不得冷淡、刁难、取笑,不得与学生打闹。对方态度不好,一定要耐心解释。
3.2.7.妥善保管好头盔、橡皮、*带、防割手套、催泪喷雾器等八件套及盾牌、叉等应急器械。
3.2.8. 学校出现突发事件,保安公司必须在半小时内增派保安到现场。
3.2.9.物业公司应认真研究学校保安服务的教育属性,熟悉校园管理的特点,根据校园内的不同服务对象,制订切实可行的校园保安服务整体方案,完善专项管理制度。
3.3人员素质要求
3.3.1.保安从业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保安从业规范,模范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3.3.2.保安队长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有5年以上学生军训经历,能够组织学生跑操和组训国旗班,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受过专门的保安业务培训。
3.3.3.保安人员个人素质条件:必须接受过职业训练为主体,具有保安上岗证,身高1.70米以上,年龄不超过55岁,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无犯罪记录者。
3.3.4.所聘用的保安人员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受过专门不少于50课时的岗前培训,熟知校方的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3.4、工作衔接要求
3.4.1.根据行业服务标准与校方规定要求,独立运作,落实校园安全保卫整体方案,并结合校园变化实际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3.4.2.保安队长须与安保管理部门保持必要的工作交流,每天必须向安保管理部门口头汇报工作,每星期一次向安保管理部门书面汇报所承担的保安工作开展情况及信息反馈,重大情况须及时报告;
3.4.3.做好详细的执勤记录,原始台帐保存完好,以备学校核查;
3.4.4.协同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形成群防群治体系;
3.5、岗位人员数量要求
保安公司必须按招标人确定岗位人员数量要求,配备保安力量。
3.6、承担风险
(一)学校将对保安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保安公司日常工作不到位、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将依据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的违约处理与处罚。
(二)保安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保安公司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如果保安公司未能按照其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人员和岗位设置标准履行合同,那么中标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其他
1、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的费用:人员工资、法定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生育保险金、意外伤害险)防暑降温费、国假加班费、体检费、福利费、服装费及保安装备费用(含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
2、不含税价和税金合计超过预算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3、中标人需提供在职人员所缴纳的各险种票据定期交于采购人审查。
4、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开展各类创建活动,配合属地社区开展的有关活动。
5、采购人不负责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的衣食住行等非合同约定事项。
6、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供派入服务人员花名册。
7、中标人的服务人员须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以及统一调配的要求。
8、投标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中标人经与采购人协商同意后作为合同的必备附件。(物业管理千分制考核标准详见附件)
9、工具费,耗材费等由中标人自行提供,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挂牌服务,文明作业,不得野蛮作业、破坏性作业。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类型:总价报价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
谈判时间:2024-03-21 10:00:00
谈判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
服务实施地: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江苏省扬州市国展路66号
需求文件: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03-21 09:30:00
发布时间:2024-03-15 11:22:19
采购编号:JSYZC99000100Z20241630856
采购单位:扬州市京华梅岭中学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谈判时间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如采购单位不需要供应商线下递交响应文件,可在上方谈判文件提醒中,填写0份。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 公安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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