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1023202410150101 招标编号: 赣建丰招字【2024】第11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南丰县宏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工程项目 | 南丰县飞灰填埋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南丰县琴城镇游军村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南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关于南丰县飞灰填埋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丰发改发【2022】288号 | |||||
建筑面积 | 1093.0 平方米 | 层次 | 1 层 | 结构 | 钢结构 | |
项目总投资 | 9472.58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7590.47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不含现状垃圾分筛后轻物质焚烧费)的工作内容,包括1、新建有效总库容21万立方米生活垃圾焚烧固化飞灰填埋场,其中一期库容6.24万立方米。飞灰填埋场设计填埋年限为17年。2、新建300吨/天规模的生活垃圾分筛系统,同步建设1093平方米垃圾分筛临时厂房,新建配套160平方米厂房除臭及喷淋系统,对现状24万吨垃圾进行全量资源化处置,包含腐殖土资源化处置、轻质物焚烧处置、骨料资源化处置、渗沥液收集处理。3、新建有效库容约4.0万立方米应急生活垃圾填埋场;现状填埋场内3万吨渗滤液现场处理处置。4、老垃圾山外围新建止水帷幕915米,固化飞灰填埋场及应急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填埋场库区防渗系统、渗沥液导排系统、雨污水分流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现状调节池清淤等的1、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有关设计全过程技术服务;2、施工工作: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项目的施工工作;3、采购工作: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施工材料和施工设备采购。(最终以招标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南丰县飞灰填埋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
二标段 |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二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含临时)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本人身份证。 | |||||
技术负责人 | 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
其他要求 |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环境工程设计(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1)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2)项目总负责人须担任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3)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4)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任一成员方)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承接过与本项目类似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二家(含二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7、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必须将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资审文件。8、对招投标活动的异议、投诉受理机构:江西华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赣东大道1988号(名人国际)1幢1703室,联系人:花女士 联系电话:13879481650;招标监督机构:南丰县建筑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江西优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优印旁边工业创新大楼六楼),联系电话:0794-7965600;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 至 2024年11月22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 | |||||
获取方式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jxsggzy.cn/dzjy/m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 | |||||
获取地址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jxsggzy.cn/dzjy/memberLogin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 |||||
联系人 | 花女士 | 联系电话 | 13879481650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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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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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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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栏目中的”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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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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