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集成电路产业促进中心有限公司云桌面FC-SAN存储架构相关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金额
113.88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03/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3.88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芮
标书截止时间2022/03/2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集成电路产业促进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重庆集成电路产业促进中心有限公司云桌面FC-SAN存储架构相关设备采购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成交人数量
备注
重庆集成电路产业促进中心有限公司云桌面FC-SAN存储架构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全闪存储、服务器FC HBA卡、24端口FC SAN交换机、实施服务等内容
1批
113.886659
2
1名
本项目的技术需求详见本文件第二篇的相关内容。对所涉及的报价、服务、技术指标等实质性条件进行谈判。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以下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请于谈判文件发售期内,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官网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完成后,进入系统,点击“查找商机”进行“项目名称”查询,找到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后续根据相关提示上传资料(可能存在项目名称一致的情况,请注意项目编号是否一致。获取文件的流程为:1.选中所需要购买的项目点击购买谈判文件→2.选中所需要购买的项目、标包点击去结算→3.选中购买项目及相关支付信息点击立即结算→4.页面跳转出现该项目的标书费显示状态为“到账待审核”状态即可)。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官网完成相关操作后,将“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的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zhaorui@cntcitc.com.cn”,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后发竞争性谈判文件。
(二)谈判文件购买费用账户信息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3016 5300 0834)
账  号:5001 2404 2018 0000 14170
(三)其他注意事项
1.供应商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注册后,在选择标书费用支付方式和打印“购标登记表”时,系统中会出现“平台服务费200元”的支付按钮,供应商无须理会该费用,也无需支付该笔费用。如因供应商误操作缴纳了该笔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网上注册、保证金支付等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3.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期内未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官网完成供应商注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谈判,且不能完成保证金的递交。
4.交易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03月16日)起三个工作日。
(五)谈判文件发售期:2022年03月16日至2022年03月21日17:00。
(六)谈判文件购买费: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杨柳路3号重科智谷A栋27楼)
(八)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03月24日北京时间13:30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4日北京时间14:00
(十)谈判开始时间:2022年03月24日北京时间14:00
(十一)谈判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十二)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本项目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由供应商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可自行选择以下方式之一:
方式一: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在上述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方式二:邮寄递交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在上述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按要求密封后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但请各供应商注意:邮寄存在的风险(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文件资料;文件资料邮寄过程中发生的破损、丢失等情况)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关。
(十三)供应商采用“方式二:邮寄递交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供应商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本项目中预留的联系人通过短信下发“腾讯会议”链接,邀请该供应商参加会议。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
谈判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上文所述通过“腾讯会议”链接,邀请供应商参加会议(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
五、保证金
供应商通过以下方式之一交纳保证金:
1.方式一:通过基本账户转账交纳保证金
(1)供应商从企业唯一的基本银行账户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线上交纳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指定账户由“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自动生成唯一的虚拟账户信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单独提供账户信息。
(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从基本户交纳保证金,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延期,则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保证金无效。
(3)供应商每个项目(包)的保证金虚拟账户均是唯一的,即同一个项目(包)的不同供应商虚拟账户信息不同;同一供应商不同项目(包)的虚拟账户信息也不同,请勿泄露虚拟账户信息(特别提示:同一虚拟账户出现不同供应商汇款,即视为围标、串标,请妥善保管虚拟账户信息)。
(4)各供应商在转款或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款或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等),一切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及保证金交纳凭证,未提供的保证金无效。
(6)保证金有效期与谈判有效期一致。
(7)保证金的退还: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无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无息)。
2.方式二:以银行保函交纳保证金
(1)银行保函交纳形式:供应商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
(2)银行保函交纳具体要求:供应商应当将纸质银行保函正本原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响应文件递交现场递交至采购人保管。纸质银行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
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
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
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
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谈判有效期;
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银行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银行保函无效。
(3)以银行保函形式担保的保证金的金额:同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保证金的保证金金额。
(4)供应商须确保其递交的银行保函能在重庆市中心城区(区县项目应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或项目所在区县)相关银行核验真伪,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银行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银行保函视为无效。
(5)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采购人应当对供应商(至少成交供应商)的银行保函开展核验。采购人按照供应商提供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等信息无法对该银行保函进行核验的,或发现供应商递交的银行保函弄虚作假的,对已取得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取消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纸质银行保函的退还、注销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成交供应商退还银行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银行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银行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未成交供应商与银行协商。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退还银行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银行注销银行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成交供应商与银行协商。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请各供应商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杨柳路3号重科智谷A栋27楼)领取;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二)采购人:重庆集成电路产业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17830990031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iIP智能产业园7栋
 
(一)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芮
电  话:023-63944712-8033 /  15023289450
地  址:中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杨柳路3号重科智谷A栋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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