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32023bj100081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1851341069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江苏省征信有限公司15%股权
项目名称 江苏省征信有限公司15%股权 项目编号 G32023BJ1000812
转让底价 0.0001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11-10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3-12-07
所在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李女士 / 联系电话:18513410690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陈云飞 / 联系电话:010-66295614 | 部门负责人:郭智宇 /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并通过受托交易服务会员或自行与项目负责人确认已完成北交互联综合交易服务管理平台的意向受让方登记。逾期未登记,视为放弃受让。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信息披露期
  • 竞价方式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江苏省征信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211号锦创大厦5层5002室)
法定代表人 张斌 成立日期 2005-11-14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20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200007802704305
经营规模 微型
经营范围 提供企业信用信息的查询服务、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管理咨询,人才培训,信用管理和评估的相关软件研发,企业资质认证代理及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电气设备的研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张斌 60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
吴玉竹 13
江苏矽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
江苏成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29 -4.54 -4.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24 526.93 -518.69
审计机构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09月30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2.48 -2.48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09 529.27 -521.17
其他披露的内容 1、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包含强调事项的审计报告,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2、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
经济类型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法定代表人 曾军 成立日期 1999-12-25
注册资本(万元) 118656.4536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200007146661114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1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20100MA4L0GG411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批准日期 2023-05-29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其他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参股投资清退有关工作的通知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江苏省征信有限公司15%股权
转让底价 0.0001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0.1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公告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如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且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非原股东且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未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提交退还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信息披露,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用于对相关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交纳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信息披露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2)本方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本方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本方同意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再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0.1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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