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湾坞港区北路停车场建设工程交易公告
金额
277.54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5/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条件 | |
湾坞港区北路停车场建设工程已由福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宁德市京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行政监督部门为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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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福安市湾坞镇港区北路 2.2 控制价(估算价):277.54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261.3665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建设一个以停放大型车辆为主的停车场,车辆规格为17m*3m,预计停车位226位,标线面积约950㎡。中湖路停车位,斜列式60度角停车位90位,斜列式45度角停车位72位;港区北路中段停车位,平行式停车位14位,斜列式45度角停车位50位;配套建设户外卫生间、淋浴间、饭店及小卖铺、修车店等,总占地488.4㎡。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2.6 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在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住建类招标代理企业库名录内;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模板组成部分填写相关材料并上传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社保缴纳凭证等其他相关附件,须加盖公章,必须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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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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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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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05月30日17时3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s://ygpt.xgw.ningde.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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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 交易时间:2024年05月31日 09时30分 5.2 交易地点: 福安市湾坞镇政府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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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宁德市京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安市罗江街道工业路67号 联系人:王江宏 联系电话:13395939519 宁德市京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 时间:2024年0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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