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备案编号:GLJKQ-2021-ZCB-00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经管审复[2020]2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桂林经开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龙山塘河沿岸。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1000平方米,拟新建一个生态人工湿地,设计水质净化规模为10000立方米/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调节池一个,占地面积为968平方米;生态人工湿地一套,分三组并联运行,占地面积为20000平方米;敷设HDPE污水引水管200米。配套建设供配电、自控、给排水、道路及绿化等附属工程。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 本项目估算价:约1254.14万元【其中:勘察费9.10万元、设计费46.71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137.06万元、扬尘防治费9.10万元、预备费52.17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竣工合格并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工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225天(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15天(日历天)、设计工期30天(日历天)、施工工期180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年6月至 2022 年1月。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其中 (1)勘察包括地质勘探、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后续配套勘察服务全过程; (2)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跟踪服务; (3)采购是指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及工程材料的采购; (4)施工包含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必须满足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施工必须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1年04月30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的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lggzy.org.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26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2号开标室(桂林市桂区西城中路69路创业大厦西辅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诚信库身份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lggzy.org.cn)、广西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ljkq.guilin.gov.cn/)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73-5625165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站 联系电话:0773-8477102 11. 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林经开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桂林市永福县苏桥镇土榕大道一号 联系人:厉工 电话:0773-3133961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阳光54栋 联系人:罗工 电话:0773-5888885 传真:0773-5888885
日期:2021年4月30日
|
|||||||||||||||||||||||||||||||||||
作者: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