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汉光谷环保ABS专项计划管理及承销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9/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武汉光谷环保ABS专项计划管理及承销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武汉光谷环保ABS专项计划管理及承销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武汉光谷环保ABS专项计划管理及承销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人: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1.5采购项目概况:光谷环保ABS项目已通过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计划获取外部机构提供专项计划管理及证券承销服务共同推进该项目;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针对光谷环保ABS专项计划管理及承销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1.1 专项计划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发行结构及发行方案;(2)牵头组织尽职调查及发行文件起草;(3)协调各中介机构,推进项目执行;(4)协助采购人与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协会、证监会等)进行沟通协调,协助采购人获得监管审批;(5)安排采购人路演;(6)跟踪市场动态,协助采购人选择发行窗口;(7)提供实施资产证券化的具体操作建议,保证资产支持证券顺利发行;(8)保证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计划发行后的顺利运行,安排存续期的本息兑付;(9)专项计划的日常管理等;
2.1.2 承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本次资产支持证券的代理销售推广服务工作,负责本次资产支持证券的承销;(2)、协助资产支持证券认购人办理账户开户、变更及销户等服务;(3)协助计划管理人进行认购资金的收付及划拨。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服务期限:自相关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专项计划项下各方的权利义务全部终止,计划服务期限为1825天;
2.4服务地点: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2)如供应商设立有独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应由供应商或供应商设立的资产管理子公司担任项目计划管理人,并同步提交上述(1)款材料;(3)如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还应同时提供总公司(上级机构)的有效授权书、3.1.1及3.1.2(1)款相关资料;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近3年无亏损。(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包括其总公司、总行等上级机构)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作为主承销商成功设立过至少3期ABS,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万得数据库(wind)查询结果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以ABS成立时间为准;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有至少3期ABS发行业绩,需要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的万得数据库(wind)查询结果或其他证明材料,应补充募集说明书等能显示项目负责人的材料,时间以ABS成立时间为准;
3.1.7其他要求: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联合体。本次采购同时选聘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和承销商,如承销商不同时担任管理人,则应明确由其资产管理子公司担任管理人,并确保管理人符合资格要求。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条款规定的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9月16日至2023年9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7日9时30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hbslft.com/)、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ltzxgl.com.cn)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
联 系 人: 陈冲
电 话:15071193647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
联 系 人:王沛和
电 话:027-86637809
2023年9月15日
本项目武汉光谷环保ABS专项计划管理及承销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武汉光谷环保ABS专项计划管理及承销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人: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1.5采购项目概况:光谷环保ABS项目已通过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计划获取外部机构提供专项计划管理及证券承销服务共同推进该项目;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针对光谷环保ABS专项计划管理及承销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1.1 专项计划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发行结构及发行方案;(2)牵头组织尽职调查及发行文件起草;(3)协调各中介机构,推进项目执行;(4)协助采购人与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协会、证监会等)进行沟通协调,协助采购人获得监管审批;(5)安排采购人路演;(6)跟踪市场动态,协助采购人选择发行窗口;(7)提供实施资产证券化的具体操作建议,保证资产支持证券顺利发行;(8)保证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计划发行后的顺利运行,安排存续期的本息兑付;(9)专项计划的日常管理等;
2.1.2 承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本次资产支持证券的代理销售推广服务工作,负责本次资产支持证券的承销;(2)、协助资产支持证券认购人办理账户开户、变更及销户等服务;(3)协助计划管理人进行认购资金的收付及划拨。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服务期限:自相关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专项计划项下各方的权利义务全部终止,计划服务期限为1825天;
2.4服务地点: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2)如供应商设立有独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应由供应商或供应商设立的资产管理子公司担任项目计划管理人,并同步提交上述(1)款材料;(3)如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还应同时提供总公司(上级机构)的有效授权书、3.1.1及3.1.2(1)款相关资料;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近3年无亏损。(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包括其总公司、总行等上级机构)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作为主承销商成功设立过至少3期ABS,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万得数据库(wind)查询结果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以ABS成立时间为准;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有至少3期ABS发行业绩,需要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的万得数据库(wind)查询结果或其他证明材料,应补充募集说明书等能显示项目负责人的材料,时间以ABS成立时间为准;
3.1.7其他要求: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联合体。本次采购同时选聘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和承销商,如承销商不同时担任管理人,则应明确由其资产管理子公司担任管理人,并确保管理人符合资格要求。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条款规定的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9月16日至2023年9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7日9时30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hbslft.com/)、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ltzxgl.com.cn)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
联 系 人: 陈冲
电 话:15071193647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
联 系 人:王沛和
电 话:027-86637809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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