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日报社“石榴云”客户端网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文件)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hw2023-02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新疆日报社
招标联系人于卫国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弘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工1829909291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石榴云”客户端网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文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鲤鱼山北路298号领世华府综合写字楼7层办公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W2023-023
项目名称:“石榴云”客户端网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文件)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石榴云”客户端网站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标准规范建设、信息资源规划和数据库设计、数据应用支撑体系、应用系统建设、计算与存储系统建设、网络系统建设、安全系统建设、密码系统建设、容灾备份系统建设、运维保障体系等,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09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被询价人需具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以下资质满足一项即可)1、需具备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30日 至 2023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鲤鱼山北路298号领世华府综合写字楼7层办公4号
方式:现场获取;?符合本次采购资格要求且有意向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息截图;获取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鲤鱼山北路298号领世华府综合写字楼7层办公4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鲤鱼山北路298号领世华府综合写字楼7层办公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日报社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振安街鸿园北路500号
联系方式:于卫国136399296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弘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北路298号领世广场7楼704室
联系方式:马工、李工18299092919、191992619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李工
电 话: 18299092919、19199261940
“石榴云”客户端网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文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鲤鱼山北路298号领世华府综合写字楼7层办公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W2023-023
项目名称:“石榴云”客户端网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文件)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石榴云”客户端网站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标准规范建设、信息资源规划和数据库设计、数据应用支撑体系、应用系统建设、计算与存储系统建设、网络系统建设、安全系统建设、密码系统建设、容灾备份系统建设、运维保障体系等,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09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被询价人需具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以下资质满足一项即可)1、需具备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30日 至 2023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鲤鱼山北路298号领世华府综合写字楼7层办公4号
方式:现场获取;?符合本次采购资格要求且有意向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息截图;获取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鲤鱼山北路298号领世华府综合写字楼7层办公4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鲤鱼山北路298号领世华府综合写字楼7层办公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日报社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振安街鸿园北路500号
联系方式:于卫国136399296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弘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北路298号领世广场7楼704室
联系方式:马工、李工18299092919、191992619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李工
电 话: 18299092919、1919926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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